姚凤东律师代理的多起案件顺利办结,当事人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其中包括两起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和一起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件,这些案件涉及的法律问题在各自领域较为常见,具有一定的参考意义。
在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中,一起案件的患者A因多种严重疾病入住齐齐哈尔某医院,经治疗无效死亡。患方认为院方存在诊疗过错,经调解未果后委托姚律师提起诉讼。另一起案件的患者B在哈尔滨某医院治疗后死亡,患方同样认为院方存在过错,协商赔偿无果后委托律师起诉。在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件中,被告人A伙同他人参与取现转移犯罪所得,公诉机关指控其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本案中,医疗损害责任纠纷的双方分歧明显。在患者A的案件中,患方认为院方在诊疗过程中存在治疗措施选择不当、辅助检查不及时不完善、抗生素使用不恰当等过错,导致患者死亡;院方虽曾申请重新鉴定,但未获法院准许。在患者B的案件中,患方认为院方未及时排查肝炎病毒、未及时进行腹部血管成像检查、未采用人工肝或肝移植等治疗措施、病历记载前后矛盾且涉嫌伪造医患沟通记录等;院方则对被扶养人生活费及精神抚慰金的计算方式提出异议。在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件中,公诉机关指控A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情节严重;辩护人则提出A应认定为从犯、具有自首情节、系初犯偶犯、积极退赃、具有中止意愿等辩护意见。
接受委托后,姚凤东律师结合自身执业经验,在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中,全面梳理患者病历、费用清单、外购药凭证等材料,及时申请司法鉴定,为因果关系认定奠定基础。针对院方对鉴定意见的质疑,协助鉴定机构出具异议回复函,成功抗辩院方重新鉴定的申请,维持鉴定意见的证据效力。准确区分医疗费中个人支付与医保统筹支付部分,主张合理费用,避免诉求被大幅核减。在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件中,从共同犯罪中的地位、到案后的供述情况、认罪态度、退赃、初犯偶犯等多个角度提出辩护意见,协助被告人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协助确认退赃事实,在庭审中坚持辩护意见,维护当事人的合法利益。
最终,在患者A的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中,法院酌定院方承担20%的赔偿责任,判决院方赔偿患方各项费用共计68,313.50元,并承担相应案件受理费。在患者B的案件中,一审法院判决院方承担50%的赔偿责任,赔偿总额达1,041,919.5元,二审法院驳回院方上诉,维持原判。在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件中,法院虽未采纳辩护人提出的从犯、自首等意见,但采纳了“初犯、偶犯、积极退赃、认罪认罚”等从轻处罚情节,判决被告人A有期徒刑三年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违法所得6000元由扣押机关上缴国库。这些结果充分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为同类纠纷的处理提供了参考。在遇到医疗损害纠纷时,患者及家属应及时留存相关证据,如病历、费用清单等,主动咨询专业律师,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在涉及刑事犯罪案件时,犯罪嫌疑人应积极配合调查,如实供述,同时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以争取从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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