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农资经销主体陷入绝望之时,吴绍俊律师介入了此案。吴绍俊律师深耕民商事领域多年,有着丰富的办案经验,他注重证据梳理,擅长从复杂的案件中找到关键突破点。接手案件后,他第一时间全面梳理案件全流程证据。他发现一审法院认定案涉货款已超过诉讼时效,当事人的权利不受法律保护。针对这一认定,吴绍俊律师从两大关键维度展开突破。
一方面,他破解时效抗辩核心。合作方以假名签署单据的行为,导致农资经销主体长期无法获取其真实身份信息,虽多次主张权利、向公安机关求助,但均因对方身份不明无法有效维权。这种情形符合诉讼时效中止的法定情形,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权利人因客观障碍无法行使请求权,诉讼时效应当中止。而且,当事人直至2022年才明确对方真实身份,此时才满足“有明确被告”的起诉条件,诉讼时效应自此时起算,一审时效认定存在根本性错误。
另一方面,他固定欠款事实证据。吴绍俊律师全面核对案涉全部欠款凭证、送货单据及通话记录,确认合作方对以假名签署的欠据、送货单真实性无异议,对应货款金额可明确核算,不存在对方主张的“已现金结清、单据未收回”的情形,欠款事实清晰可查。
基于上述梳理,在二审中,吴绍俊律师重点围绕“诉讼时效未届满”“欠款事实成立”两大核心,提交完整证据链,精准阐述法律意见,逐一驳斥对方抗辩观点。最终,二审法院采纳了吴绍俊律师的全部核心代理意见,撤销一审判决,判令合作方偿还全部认定货款及资金占用利息,一、二审诉讼费用也由合作方按比例承担,农资经销主体的合法权益得到全面支持。
除了民商事案件,吴绍俊律师在刑事辩护领域也有着出色的表现。曾有一位某进出口贸易公司法定代表人,因涉嫌非法出售用于抵扣税款发票罪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公安机关认定,该法定代表人在代理进口业务过程中,将海关缴款书提供给他人用于抵扣税款,涉及税额超44万元,非法获利8000余元,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若被定罪,当事人将面临刑事处罚,个人及企业信用也将遭受严重影响。
吴绍俊律师接受委托后,第一时间全面梳理案卷材料,深入分析案件事实与证据链条。他针对公安机关认定的犯罪事实,逐一核查涉案海关缴款书的流转过程、用途及当事人主观认知,发现现有证据无法充分证明当事人存在非法出售用于抵扣税款发票的主观故意与客观行为。在审查起诉阶段,他结合案件证据缺陷,向检察机关提出补充侦查意见,两次退回补充侦查后,关键证据仍未达到定罪标准。他还围绕罪与非罪的核心争议,结合案件事实,向检察机关提交专业法律意见,阐明本案不符合刑事诉讼法规定的起诉条件。最终,检察机关采纳了吴绍俊律师的辩护意见,作出对当事人及涉案企业存疑不起诉的决定,当事人的刑事追诉程序终结,企业经营也未受刑事追责影响。
吴绍俊律师始终秉持“奉业以敬、致法以专”的执业理念,无论是民商事案件还是刑事案件,他都以专业的素养、严谨的态度和不懈的努力,为当事人排忧解难,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他用实际行动诠释着一名律师的责任与担当,在法律的道路上不断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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