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性质敏感、量刑极重的性侵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中,被告人通过网络社交软件认识了未满14周岁的未成年被害人,明知或应当知道对方系幼女,仍多次在酒店内与其发生性关系,涉嫌强奸罪,且情节恶劣、社会影响大。公诉机关给出了四年有期徒刑的量刑建议,量刑区间偏上,辩护空间极小。
此时,余贤龙律师接受被告人委托,担任一审辩护人。他第一时间全面阅卷,梳理全部电子数据、聊天记录、酒店流水、被害人陈述、被告人供述。在“累犯+幼女+多次”三重极重情节下,精准识别出主观认知、自愿交往、认罪认罚、谅解这些最大辩护空间,锁定了从轻突破口。
余贤龙律师重点梳理双方聊天记录、年龄表述、被害人外貌特征、交往过程,提出被告人主观上并非“明知幼女”,而是被误导、存在合理认知偏差,交往具有网恋自愿属性,无暴力、无胁迫、无强制,从根源降低主观恶性评价。同时,他主动、耐心、多次沟通,协调被告人家属足额赔偿、真诚道歉,成功拿到正式书面谅解书。
此外,余贤龙律师结合最新刑事政策、未成年人保护平衡原则、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等,精准论证“累犯从重,但本案可最大限度从轻”。对全部电子数据、聊天记录、证人证言、酒店证据逐条质证、精准抗辩,排除不合理放大指控的部分。庭审中,他逻辑层层递进、法理精准、情理兼顾。
法院审理后,全面采纳了余贤龙律师的核心辩护意见,充分考量被告人对被害人年龄主观认知存在合理误区、双方系网恋关系且交往自愿、被告人认罪态度诚恳、被告人家属积极赔偿取得谅解等因素,最终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四年,采纳了公诉机关量刑建议下限,实现了案件最轻刑罚。在法律上,对于性侵幼女案件,法律会对被告人的主观认知等因素进行综合考量。
判决下来后,被告人的家属将判决书小心收好,对余贤龙律师表达了深深的感激。此后,家属也一直关注着被告人在服刑期间的表现,希望他能好好改造,早日回归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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