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X拿到钱后,为了让周X信任他,伪造了湖北X公司盖章的供货协议和装车视频,还把钱转到了朋友谢X名下的银行账户。可实际上,刘X只给实际供货方李X支付了60,300元货款,剩下的钱都被他拿去偿还个人债务和挥霍了。谢X明知这笔资金“违法”,还是提供银行卡并开通网银帮刘X转移资金,自己还从中分了44,000余元。
因为刘X一直没发货,周X拒绝支付第二批货款,刘X索性失联了。案发后,刘X和谢X先后主动投案,两家家属也积极退赔了全部损失,刘X退了170,000元,谢X退了54,000元,李X退还60,300元,周X还出具了谅解书。
公诉机关以诈骗罪对刘X和谢X提起公诉,涉案金额279,500元,属于“数额巨大”。这起案子由广东品杰律师事务所的刘映辉律师等代理。
刘映辉律师团队制定了一系列辩护策略。首先是精准定性辩护,刘X的辩护人主张本案应定性为合同诈骗罪而非普通诈骗罪,强调交易存在形式上的合同要素,试图争取更轻量刑,但法院认为“合同仅为诈骗手段”,未采纳这一观点。接着是强化从宽情节,全面梳理并突出刘X、谢X的自首、认罪认罚、全额退赔、取得被害人谅解等法定与酌定从轻、减轻情节。针对谢X,重点论证其事前不明知具体诈骗内容,仅知“收违法钱”,主观恶性较轻,且作用次要,应认定为从犯。同时,两辩护人均提出适用缓刑建议,刘X辩护人主张“初犯、偶犯、悔罪态度好”;谢X辩护人强调“犯罪情节极度轻微、具偶然性”,不过谢X辩护人错误主张其有“立功”情节,被法院驳回。另外,谢X辩护人还提出其仅应对分得的44,000元负责,不应承担全案27万余元的共犯责任,这一观点也未被采纳。在程序方面,推动家属及时退赔、促成被害人出具谅解书,为量刑从宽奠定事实基础;协助当事人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争取检察机关出具相对有利的量刑建议。
法院经审理认定,刘X构成诈骗罪(主犯),数额巨大,而且是在疫情防控期间假借防疫物资名义诈骗,依法要从重处罚。不过鉴于他有自首、退赔、谅解、认罪认罚等情节,从轻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四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谢X构成诈骗罪(从犯),虽然他对具体诈骗方式不知情,但对刘X实施犯罪具有概括故意,成立共犯。结合从犯、自首、退赔、谅解、认罪认罚等情节,减轻处罚,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获法院采纳,两人的缓刑请求均被驳回,因为诈骗数额巨大,社会危害性较大。
从这个案子我们能看出,在涉及诈骗等犯罪行为时,一定要及时止损,主动投案、积极退赔、取得被害人谅解等行为在量刑时会起到一定的作用。但也不能抱有侥幸心理,以为做了这些就能逃避法律的制裁。同时,在进行交易时,要保持警惕,仔细核实对方的身份和交易信息,避免陷入诈骗陷阱。
刘映辉律师从2012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有十余年的办案经验。他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拥有硕士学位,深厚的法学功底让他在处理本案复杂的罪名定性和量刑情节等问题时格外从容。执业的这些年里,他办过大量刑事案件,对职务犯罪、各种经济犯罪以及人身类犯罪有独到的见解和辩护思路。本案中,他精准的辩护策略和对细节的把控,虽然部分观点未被法院采纳,但也体现了他对案件的深入研究和专业研判。正是由于多年的积累,才让他在本案中找准了关键突破口,为当事人争取到了相对有利的判决结果。这就是这起案子的最终结果,也是专业价值的最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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