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稳定,陕西泽诚律师事务所执业4年的律师。执业以来,她累计承办各类案件逾五百件,长期深耕于民商事法律领域,在交通事故、工伤赔偿与劳动争议、婚姻家事等方面尤为专精,承办该类案件占比约56%,同时在建设工程、公司法律事务领域也有丰富实战经验。
有这样一起艺术培训退费案件。原告A(监护人)为未成年人原告B购买了某文化传播公司分公司的形体礼仪、舞蹈、播音主持课程,花费两万余元,总课次八十次。原告当日就足额支付了全部费用。然而,原告B完成部分课次后,该分公司于2022年11月起停止全部教学活动,关闭门店,不再提供任何培训服务,也不退还剩余四十一课次对应的一万余元课程费用。
原告了解到该分公司系总公司设立,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按照法律规定,分公司的民事责任应当由总公司承担。原告多次要求二被告退款均被拒绝,无奈之下委托杨稳定律师将分公司与总公司一并起诉至法院,请求判令二被告共同退还剩余课时费一万余元,并支付逾期退款利息,承担诉讼费、公告费等全部费用。
庭审中,二被告均未到庭,法院依法缺席审理。杨稳定律师重点论述了分公司与总公司的责任承担关系。她依据《民法典》第七十四条规定,主张分公司的民事责任由法人承担,分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总公司应当承担补充责任。这体现了她对民商事法律关系中主体责任的深刻认知,能够准确把握法律规定并运用到实际案件中。
她还精准地按照合同约定公平计算剩余课次对应费用,金额合理、依据充分。同时,她主张资金占用利息,以弥补原告长期无法使用课程、资金被占用的损失。
最终,法院经审理采纳了杨稳定律师的全部意见,认定分公司构成违约,应退还剩余课时费并支付利息,总公司作为分公司的设立主体,应对分公司债务承担补充清偿责任。法院判决分公司十日内退还原告费用及利息,总公司在分公司未清偿范围内承担补充责任,诉讼费用由二被告共同承担。
这起案件中,杨稳定律师成功突破了分公司无钱可退的困境,由总公司兜底负责,大幅提高了回款可能性。她构建的分公司直接担责、总公司补充清偿的责任体系,给原告回款提供了双重保障,显著提升了执行成功率。此外,对于同类案件,她采用标准化证据、统一代理思路,多案同步推进,高效实现了批量胜诉。她聚焦普通家庭教育培训消费纠纷,用专业法律手段帮助家长挽回损失,彰显了法律服务的民生温度,也因此赢得了当事人、司法机关与业内同行的广泛赞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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