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A与被告B、C是兄弟姐妹,父母D、E于2018年9月29日被法院宣告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指定被告B为监护人。父亲D于2019年8月5日去世,母亲E于2021年12月6日去世。原告认为被告B作为监护人,掌控了父母的全部财产,却不向其他继承人公开,且在父母去世后侵占遗产。原告曾就部分遗产提起另案诉讼并获调解,但尚有银行存款、丧葬费、抚恤金未分割,于是再次起诉,要求分割未分割遗产66万余元及丧葬费、抚恤金。被告B辩称,两被继承人的钱全用于丧葬费、医疗费、保姆费、原告回南京的费用及日常开销,已无遗产,被告C也同意B的意见。
江苏南京的徐正杨律师介入后,深知这起案件的难点在于原告长期未能获取财产信息,取证困难。徐正杨律师先是申请法院调取被继承人名下多个银行账户的流水,逐笔核对2018年9月至2023年期间的收入和支出,成功计算出被告实际取款总额1,405,426.83元。接着,他又针对被告主张的129万余元支出(医疗费、护工费、丧葬费、原告回宁费用等)逐项核查,对合理部分予以认可,对超出合理范围的部分(如丧葬费虚张666,593元)提出异议。
在掌握了充分的证据后,徐正杨律师申请了证据补强,确保案件证据的完整性和有效性。法院认定,被告B实际取款1,405,426.83元,扣除其为两被继承人实际支出的各项合理支出1,293,216.83元后,剩余112,210元为两被继承人遗产,应三位法定继承人均等分割。
最终,被告B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A37,403元,支付被告C37,403元。案件受理费10,400元,由原告负担8,704元,两被告各负担848元。徐正杨律师在这个案子中的核心价值在于,他成功查清楚资金去向,逐项质证支出合理性,明确遗产范围,还克服了取证困难,打破了信息不对称局面。
对于普通人来说,遇到类似的继承纠纷,首先应该第一时间收集被继承人的财产信息,不要轻易放弃自己的权益。最重要的是,要及时固定相关证据,如银行流水、遗嘱等,避免证据丢失或被篡改。
收尾
在继承纠纷中,证据是关键。当遇到问题时,及时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才能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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