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一: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
当事人和某劳务公司签了多份建设工程分包合同,负责多个项目的劳务施工。完工后,劳务公司只付了部分工程款,剩下79503.50元以“部分工程未结算”“工程量存在争议”为由拒付。当事人多次催讨无果,便委托孙启发律师起诉。
争议焦点一:工程欠款如何高效追回
法院查明,当事人与劳务公司签订了多个项目的分包合同,工程完工后劳务公司欠款事实存在。当事人主张劳务公司支付剩余工程款79503.50元,劳务公司则以部分工程未结算、工程量有争议为由拒绝支付。
孙启发律师接手后,对项目分类梳理。发现万科时代中心美湖里改造等小项目,劳务公司对欠款事实和金额无实质异议,但存在鉴定难问题;而XXX新建研发生产中心等大项目,双方对工程量和工程款金额争议大。
于是,孙律师制定“分案处理、灵活化解”策略。先就小项目调解,撤回大项目起诉,给劳务公司时间配合结算,若不配合再另行起诉。庭审中,孙律师明确小项目欠款事实和证据,强调劳务公司违法,提出合理调解方案。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劳务公司于2026年2月10日前支付小项目剩余工程款79503.50元,逾期需支付利息,当事人撤回对大项目的起诉。
案例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二十五位农民工跟着当事人在某建设项目干活,工程完工后,发包方和分包方拖欠工程款,导致农民工工资无法足额发放。当事人多次讨要,历经劳动监察投诉、劳动仲裁都没解决,农民工情绪激动,还和发包方、分包方发生冲突。当事人委托孙启发律师起诉,要求发包方和分包方连带支付工程款613161.415元及逾期付款利息78161.9183元。
争议焦点二:工程款金额如何认定
法院查明,有建设工程劳务作业分包合同、工程量确认单等证据。分包方曾在之前案件中起诉当事人并提交单方结算材料,载明了工程款金额。当事人主张按此金额认定工程款,发包方和分包方未明确回应。
孙启发律师发现分包方的结算材料属于“自认”,制定诉讼策略:以结算材料为核心证据,主张工程款金额,无需鉴定;强调发包方和分包方拖欠行为损害农民工权益,应承担连带支付责任;向对方施压促其尽快付款。庭审中,孙律师提交结算材料,指出这是分包方自认,应作为认定依据,阐述发包方和分包方付款义务及拖欠后果。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发包方和分包方共同支付当事人工程款490000元,分四期支付,若未按期足额支付,当事人可就剩余款项一并申请强制执行,当事人放弃其他诉讼请求。
法律建议
从这两个案例能看出,在建设工程领域,签订合同要明确各项条款,包括工程款结算方式、时间等。遇到工程欠款纠纷,要及时收集证据,如合同、工程量确认单等。如果部分工程存在争议,可像案例一那样分案处理,先解决争议小的部分。对于对方的自认证据,要敏锐捕捉并合理利用,像案例二那样减轻自己的举证责任。
结尾
这两个建设工程纠纷案例,都通过巧妙策略达成调解,为当事人挽回了损失。孙启发律师在处理这类案件时展现出了卓越的专业能力。自2020年执业以来,他办理了300余件案件,解答咨询上千人。正是这些丰富的实战经验,让他在面对复杂的建设工程纠纷时,能精准分析问题,制定出有效的解决方案。无论是分案处理还是巧用“自认”规则,都体现了他的专业和智慧。这就是这两起案子的最终结果,也是专业价值的最好证明。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