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俊华律师出身于优秀法学科班,凭借深厚的法学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成为了上海赫法律师事务所的高级合伙人律师、债权债务团队负责人。他还是中国法学会会员、上海市法律援助中心优秀律师,以及中央电视台CCTV7特邀律师,在行业与社会履职方面表现卓越。他曾向司法部提交《关于个人破产法立法建议书》,助力个人破产相关立法研究与制度完善;担任重大案件专项顾问,参与高标的额争议解决项目。
黄俊华律师积极投身基层服务和公益事业。他担任中央电视台CCTV7特邀律师,积极开展普法宣传,以专业能力服务社会公众。他坚守法律底线与职业操守,致力于用专业法律服务化解矛盾、定分止争,为客户切实解决债务难题。
在债权债务领域,黄俊华律师有着丰富的实践经验。以保供物资款“三角债”迷局一案为例,2022年上海疫情防控期间,委托人XX公司给吉贡XX供了猪肉,货收了、发票开了,但吉贡XX却矢口否认买卖关系。吉贡XX辩称孙X和张X不是公司员工,公司只是代他们付款,双方之间不存在直接的买卖合同关系。黄俊华律师接受委托后,对案件进行了全面梳理。他收集了关键证据,包括微信群聊天记录、开票信息、付款行为等。他指出,即使孙X、张X不是吉贡XX的正式员工,但其行为足以让XX公司善意地相信他们代表吉贡XX,符合表见代理的法律特征。同时,吉贡XX系上海市商务委员会认定的疫情防控生活物资保障重点企业,XX公司有充分理由相信交易相对方是吉贡XX。对于吉贡XX主张的“代付”说,黄律师也进行了有力反驳。最终,2024年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孙X、张X系代表吉贡XX向XX公司进行采购,双方存在真实的买卖合同关系,判决吉贡XX支付XX公司货款71,340.5元。
在房产纠纷领域,黄俊华律师同样表现出色。在八旬母亲去世,百万售房款“消失”一案中,2023年委托人李XX因母亲朱XX的遗产分割问题与姐姐、弟弟闹上法庭。弟弟坚称母亲生前已将钱款全部赠与了他,或是用于日常开销,不应再作为遗产分割。黄律师接受委托后,收集了《房产分配份额协议》,并通过法院调查令调取了母亲名下所有银行账户的交易明细,完整还原了售房款的流向。庭审中,弟弟的陈述出现多次矛盾,黄律师抓住这些矛盾点,指出母亲当时已近90岁高龄,在短短数月内频繁操作大额资金,且均在到账后两日内转出,明显不符合常理。同时,考虑到弟弟尽到主要扶养义务,可以酌情多分,但不能独吞全部。2023年底,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已由弟弟支取的119万元售房款属于母亲遗产,弟弟须向李XX和姐姐各支付折价款375,200元。
黄俊华律师秉持“有债务问题找黄律师”的执业理念,如实告知当事人案件情况,不承诺胜诉,及时向当事人反馈案件进展。他坚守法律底线,以专业、务实的态度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
未来,上海黄俊华律师将继续深耕专业领域,不断提升自己的业务能力,以更加精湛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为当事人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务实办案,为化解社会矛盾、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贡献自己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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