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河北沧州,朱俊健律师自2007年正式执业以来,深耕经济合同纠纷与刑事辩护领域,主要服务于建筑器材租赁企业等客户群体。在经济合同纠纷领域,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是常见且复杂的案件类型,涉及主体众多、法律关系复杂,常常面临合同效力认定、债务承担等攻防难题。
在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租赁合同纠纷案件中,朱俊健律师代理被上诉人某建筑器材厂。2017年6月,该厂与某央企集团下属公司项目部签订《周转材料租赁合同》,依约交付租赁物资后,承租方仅支付部分费用,剩余款项长期拖欠。后来该下属公司被母公司吸收合并并注销,且未依法通知债权人。一审法院支持了原告全部诉讼请求,但央企集团不服上诉,提出责任应由承继公司承担、已完成结算不应再支付租金、租金证据不足等主张。朱俊健律师作为二审代理人,围绕公司注销后母公司承责、租金计算真实合法、租赁关系真实存在、未依法通知债权人等关键要点进行答辩。他精准抓住央企子公司注销、未通知债权人、母公司100%控股的关键,依据《民法典》规定确立母公司直接承担全部责任;指出2017年结算仅为阶段性付款凭证,后续仍持续发生退货与租金;结合提货单制式、签收人员一致性、行业惯例,成功认定钢模板事实租赁关系。最终,二审法院完全采纳朱俊健律师的答辩意见,原告自一审到二审全面胜诉,全部债权获得法律支持。从这起案件可以提炼出的办案思路是,在处理此类案件时,要精准把握法律规定,全面梳理证据,从多个角度论证己方主张。
另一起案件发生在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朱俊健律师代理原告魏XX,其与某大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建筑器材租赁合同》,被告长期拖欠租金且未返还租赁物资。一审法院支持原告诉请后,被告上诉,提出项目部公章系伪造、签字人无权代理、已报案应中止审理、租赁物数量不实等抗辩理由。朱俊健律师针对这些抗辩,精准构建“职务行为+表见代理+实际使用+证据闭环”代理思路。他抓住上诉人一审中放弃公章鉴定、二审无证据推翻印章真实性的关键,结合项目部印章在工程中实际使用的事实,否定“伪造印章免责”主张;通过施工现场公示牌、施工协议等证据,证明签字人系代表公司履职;明确本案系民事纠纷,与刑事报案分属不同法律关系,推动法院继续审理;整理提交完整凭证,精准核算欠租金额及未退物资数量。最终,法院全面采纳朱俊健律师代理意见,原告全面胜诉。
在处理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这类案件时,朱俊健律师通常会先全面梳理案件事实,包括合同签订、履行情况、相关证据等。然后,针对对方的抗辩理由,从法律规定、证据链条等多个角度进行分析,找出对方主张的逻辑漏洞和证据瑕疵。同时,注重构建完整的证据链,以支持己方主张。在面对复杂的法律关系和大型企业的专业抗辩时,他会冷静应对,精准把握关键要点,为当事人争取最大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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