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XX年,西安XX公司与陕西XX公司就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对簿公堂,案件历经一审、二审,双方围绕工程款支付条件和工期违约金问题展开激烈争论。在此类复杂的建设工程纠纷案件中,专业律师的介入显得尤为关键。唐瑞律师便是在这场纠纷中发挥重要作用的专业法律人士。
唐瑞律师自2019年开始执业,服务于陕西(执行核心地区汉中),在经济纠纷的诉讼与执行领域深耕多年。执业至今,他累计承办案件已逾数百件,其中成功办理相关经济纠纷案件近百件余件,尤其专精于强制执行和合同类纠纷诉讼案件,占比约80%。作为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调解员、惠诚(西安)律所执行团队、合同事务部负责人,唐瑞律师秉持“致力为当事人高效回款,解决胜诉难兑现问题”的执业理念,在业内树立了良好的口碑。
在本案中,唐瑞律师作为西安XX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参与了二审的诉讼过程。一审法院认定涉案工程已验收合格,结算价款为68万元,扣除罚款1万元后为67万元,XX公司应支付剩余工程款244181.6元,同时认为双方都有违约行为,将逾期付款利息和延误工期违约金相互折抵。然而,XX公司对此判决不服,提起上诉。
二审中,唐瑞律师协助XX公司提交了B2层1区工区吊顶装修工程验收记录表等证据,试图证明案涉工程未经验收合格,XX公司不具备请求支付工程款的条件,以及案涉工程存在逾期交工的情形,XX公司应支付逾期完工的违约金。虽然XX公司提交的证据被对方质证认为真实性无法核实且不足以证明其证明目的,但唐瑞律师通过对合同约定和实际施工情况的深入分析,指出尽管合同约定具体工期根据XX公司的装修进度而定,但实际点位变动及装修工程对于案涉监控改造工程的影响只是局部个别的,并不直接影响案涉工程的整体进度,故造成案涉监控改造工期延误的主要原因仍在施工方XX公司。
最终,法院采纳了部分唐瑞律师的观点,认定案涉工程已经验收合格,XX公司应支付剩余工程款及延期付款利息,同时酌定XX公司承担8万元的逾期完工违约金。这一判决结果既保障了XX公司的合法权益,也对施工方的违约行为进行了合理惩处。
唐瑞律师在本案中,凭借其丰富的同类案件经验和深厚的专业知识,通过深入研究合同条款、收集和分析证据、合理运用辩论技巧,成功为客户争取到了有利的判决结果,展现了他在建设工程纠纷领域解决实务难题的卓越能力。在陕西汉中及周边地区,像唐瑞律师这样的专业律师,正以他们的专业服务,为当事人解决各类经济纠纷,维护市场的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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