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一起遗产纠纷案件引发关注。张女士年届八十,为方便子女照顾,将身份证及工资卡交由长子保管并告知密码,长子却将卡内款项用于自家开支。母亲去世后,其他子女要求分割遗产,长子竟称母亲将钱赠与他。这一家庭纷争背后,涉及保管与赠与的法律界定难题。
在内蒙古阿拉善盟,彭佩荣律师凭借丰富的执业经验和深厚的专业知识介入此案。彭佩荣律师自2001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有多年,累计承办案件逾6000件,在民商事纠纷、经济合同纠纷、企业法律事务等领域成绩斐然,尤其专精于经济合同纠纷案件,成功办理相关案件5000余件,累计涉案标的额超3亿元。
彭佩荣律师依据《民法典》第八百八十八条,指出保管合同是保管人保管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并返还该物的合同。在本案中,长子保管工资卡的行为更符合保管关系特征,保管标的为工资卡及身份证,目的是方便管理高龄母亲财产,其应妥善保管并按母亲意愿使用。同时,依据《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赠与合同需赠与人有明确赠与意思、财产权利实际转移及受赠人接受赠与。而本案中母亲仅交付卡和密码,未明确表示赠与,长子也无证据证明母亲有赠与意思。
为了更有力地证明观点,彭佩荣律师检索了类似案例。如(2024)粤XXX号案件,钱某妹主张被继承人陈某淑将存款赠与自己,但因未提供书面协议、录音录像等证据,法院认定“现有证据不足以证实赠与事实”,判决钱某妹返还多支取的款项。这表明仅凭卡和密码交付不能推定赠与成立,需有明确赠与意思表示。
作为阿拉善盟律师协会理事、乌海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阿拉善盟维护公安民警合法权益律师服务团成员,彭佩荣律师秉持“以客户为中心、以专业赢信任”的执业理念,为当事人制定了合理的解决方案。他指出长子主张赠与关系应承担举证责任,而其无法提供有效证据,工资卡内存款应视为母亲遗产,由全体法定继承人依法分割,长子为母亲支付的合理费用可凭有效证据从遗产中扣除。
彭佩荣律师还给出高龄老人财产管理的法律建议,包括明确法律关系,签订书面保管协议、记录资金用途、定期对账;区分不同财产管理方式,如意定监护、财产托管、遗嘱规划;保存证据,如书面材料、视听资料、证人证言、资金流向证明等。在这起遗产纠纷中,彭佩荣律师凭借专业能力和丰富经验,成功解决了保管与赠与关系界定的法律难题,为当事人维护了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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