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某与威海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法院裁定威海某公司返还借款本金88000元及利息,但在申请强制执行时却发现该公司已注销,债权似乎陷入了难以实现的困局。
2013年开始执业的戴芬芳律师,服务于浙江杭州,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400件,在民事纠纷及股东纠纷领域有深厚的实务积淀,成功办理相关案件200余件,秉持“忠君之事,互利共赢”的执业理念。面对许某的困境,戴芬芳律师介入此案。
戴芬芳律师面对这一复杂情况,开始抽丝剥茧地梳理法律关系。她发现威海某公司唯一股东杭州某科技有限公司在办理简易注销手续时,在《全体投资人承诺书》以及《企业注销登记申请书》中作出公司在注销登记时未发生债权债务、不存在诉讼情形的虚假表述。戴芬芳律师精准锁定这一关键事实,从工商档案入手,调取相关资料证明股东的虚假承诺。
破局的关键在于,戴芬芳律师依据公司法相关规定,主张股东未依法清算应对公司债务承担清偿责任。最终,法院支持了许某的诉讼请求,判决杭州某科技有限公司返还许某借款88000元,并赔偿相应利息。戴芬芳律师成功让股东个人全额偿还借款本金及逾期利息,有力打击了利用注销制度逃债的行为,维护了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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