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X年X月X日,王XX第二次入职江苏某某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某某分公司担任保安,然而入职当日便在工作时受伤,这一意外开启了他艰难的工伤索赔之路。由于劳动关系存续时间极短,且公司未为其缴纳社保,工伤待遇索赔面临重重困难。
此时,江苏钟山明镜律师事务所的陈步青律师接受委托,开始为这起复杂的工伤案件寻找解决之道。陈步青律师2022年开始执业,作为专职律师,他专注于民商事业务领域,尤其擅长处理劳动工伤纠纷等案件。在江苏地区,他凭借丰富的办案经验,为众多劳动者解决了工伤赔偿难题。执业四年来,他参与办理了大量江苏、安徽、浙江、上海地区的工伤案件,帮助数百名职工成功获得工伤赔偿,熟悉相关地区的工伤政策及赔偿标准。
接受委托后,陈步青律师迅速行动。他深知证据的重要性,系统地梳理了全部证据,包括工伤认定决定书、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通知书、住院病历、医疗费票据、工资发放记录等,成功构建了完整的证据链条。同时,他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及江苏省相关工伤保险待遇标准,仔细核算了各项赔偿项目,计算出原告应得的各项费用共计14万余元,并据此制定了详细的诉讼策略。
在诉讼过程中,陈步青律师积极与承办法官及被告代理人进行沟通。他向被告方明确指出,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发生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全部工伤保险待遇,被告作为用人单位,依法应当承担全部赔偿责任。此外,他还从诉讼成本、时间成本以及企业声誉等角度,向被告分析调解解决纠纷的有利之处。
陈步青律师准确把握住了双方的心理预期和调解空间,积极推动调解进程。他代表原告在赔偿金额上进行合理权衡,既确保当事人的核心利益不受损害,又为调解协议的达成创造条件。最终,本案经江苏省XX县XX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被告江苏某某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某某分公司于2025年12月30日前支付原告王XX81000元。协议同时约定,如被告未按期足额给付,原告有权按照总额90000元就剩余款项申请强制执行。双方就案涉纠纷一次性了结,再无其他争议。案件受理费免收。
陈步青律师凭借专业的分析、务实的建议和勤勉的服务,高效、彻底地解决了双方的工伤保险待遇纠纷,既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也节约了司法资源,展现了其在劳动工伤纠纷领域解决复杂实务问题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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