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商业活动和日常生活中,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与买卖合同纠纷较为常见。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中,因事故复杂、保险条款多样,常出现损失认定难、保险责任划分不清等问题;买卖合同纠纷则易因交易习惯不明、诉讼时效争议引发矛盾。下面通过具体案例,看看律师是如何帮助当事人解决纠纷、维护合法权益的。
案例一: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这是一起典型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同时涉及雇员在提供劳务途中受伤的责任认定问题。2023年9月5日,路某某驾驶车辆搭载各某某等人前往瓜地干活,途中因轮胎爆胎且操作不当致车辆翻下路基,各某某受伤。经鉴定,各某某右肘关节损伤、L1骨折均构成十级伤残。新MXXX号车辆在被告一中国某某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投保了交强险、商业险及“如意行”驾乘人员综合保险,事故发生在保险期内。路某某、路某银均系各某某的雇主,事故后,路某某支付部分赔偿款,但双方就剩余损失赔偿协商未果。
各某某的核心诉求是,要求被告一在保险范围内赔偿各项经济损失162074.27元,超出保险赔偿部分由被告二、被告三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并由被告承担诉讼费用。
此案的难点众多。首先,各某某的各项损失数额认定存在争议,需准确核算;其次,被告一应如何承担保险赔偿责任不明确,交强险、商业险是否适用,驾乘人员综合保险如何赔付需清晰界定;再者,被告二、被告三是否应承担侵权赔偿责任及责任比例难以确定;最后,被告二主张的“好意同乘”“协议已赔偿完毕”是否成立也存在争议。
从2019年开始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数百件的律师刘晟,带领团队迅速厘清“交通事故侵权责任”与“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的竞合关系,确定以“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为案由起诉,将保险公司、肇事司机、车主列为共同被告。团队协助委托人全面收集整理《道路交通事故证明》、住院病历、医疗费票据、司法鉴定意见书等证据,精准核算各项损失数额。针对被告二提出的“好意同乘”“协议已赔偿完毕”等抗辩,团队精准指出案涉乘车行为系雇主接送雇员提供劳务的附属行为,不符合“无偿搭乘”的好意同乘构成要件;案涉协议签订于二次手术前,未涵盖全部损失,且协议仅约束双方,不能对抗原告向保险公司主张权利。针对保险公司提出的“交强险、商业三者险不适用”的抗辩,团队认可原告为车上人员不适用三者险,但明确主张应在“如意行”驾乘人员综合保险范围内足额赔付。最终,法院采纳团队核心代理意见,被告一在保险范围内赔偿各某某各项损失66131.7元,被告二路某某赔偿各项损失53690.69元(扣除已支付的30683.84元),成功为委托人追回赔偿共计119822.39元。
案例二:买卖合同纠纷
这是一起典型的买卖合同纠纷。2019-2021年期间,喀什某某公司与被告中某某公司及其明某某公司存在多笔钢材买卖合同关系,双方形成“先供货、后开票、再付款”的交易习惯。2021年3月8日,原告按被告明某某公司要求供应钢筋,结算金额140107元,原告开具发票且已被被告抵扣,但被告迟迟未支付货款。经原告多次催要,被告仍未付款。
原告的核心诉求是,要求二被告支付货款140107元,并自2021年4月28日起按年利率5.77%支付欠款利息至付清货款为止,同时支付保全费、保全保险费,由被告承担诉讼费。
此案的难点在于,本案诉讼时效是否超过存争议,被告是否欠付原告货款及金额如何认定不清晰,利息主张是否合法合理需论证,保全费、保险费是否应由被告承担也需明确。
刘晟律师接受委托后,迅速厘清原告与被告总公司、分公司之间的多笔交易脉络,确定以“买卖合同纠纷”为案由起诉,将分公司与总公司列为被告。团队协助委托人全面收集整理双方长期合作的合同、解除协议、供货明细、发票、付款凭证、微信聊天记录等证据,精准梳理出“先供货、后开票、再付款”的交易习惯。针对被告提出的“诉讼时效已过”“合同已履行完毕”等抗辩,刘晟律师精准指出原告提交的微信聊天记录可证实诉讼时效多次中断,未超过法定期限;结合前期交易习惯及2021年供货、开票、抵扣等证据,足以证实被告欠付货款的事实。针对利息主张,结合合同约定的付款期限及LPR标准,合理论证利息计算依据。最终,法院采纳核心代理意见,被告明某某公司支付原告货款140107元、利息17096.49元、保全费1273元等,成功为委托人追回款项共计158476.49元。
律师价值
在这两起案件中,刘晟律师发挥了关键作用。在证据组织方面,刘晟律师团队构建了完整的证据链,无论是交通事故案中的事故证明、医疗票据、鉴定意见,还是买卖合同案中的合同、供货明细、聊天记录等,都为案件的胜诉提供了坚实的证据支撑。在谈判或调解时机的把握上,虽然两案主要通过诉讼解决,但在庭审辩论等环节,律师能够精准把握时机,清晰传递代理观点。在法律适用方面,刘晟律师准确适用相关法律规定,如在交通事故案中明确保险责任的划分,在买卖合同案中认定诉讼时效的中断,为案件的处理提供了正确的法律依据。
实践意义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法院会综合考虑事故的具体情况、保险合同的约定以及各方的责任大小来进行判决。对于雇员在提供劳务途中受伤的情况,若符合条件,可同时主张工伤保险待遇或侵权损害赔偿。在买卖合同纠纷中,长期合作形成的交易习惯具有重要的法律效力,债权人应注意持续主张权利,规范留存证据,以保障自身权益。
通过以上案例可以看出,刘晟律师在处理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和买卖合同纠纷时,展现出了证据精细、策略灵活、行动快速的综合优势。在面对复杂的法律纠纷时,选择这样能够精准把握案件关键、高效解决问题的律师,无疑能更好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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