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XX年X月至20XX年X月,XX物流有限公司与XX报关公司合作,通过更改进口货物合同成交方式伪报报关,累计偷逃应缴税款39.50万元。张X作为XX物流有限公司国际部操作员,在此期间参与60票报关业务,涉及偷逃应缴税款28.57万元。张X因涉嫌走私普通货物罪,被长春海关缉私局采取强制措施,案件侦查终结后移送至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接手本案的是律师马云航。该律师怀疑案件存在可从轻处理的情节,于是开始查证。他逐页翻动案件卷宗,将涉及单位犯罪、当事人参与情况、偷逃税款数额等内容用荧光笔标记出来。同时,制作了《案件情节梳理表》,详细记录各项关键信息。通过仔细审查,他发现本案系单位犯罪,且当事人犯罪数额刚达立案标准,还具有如实供述和认罪认罚等情节。
在案件审查起诉阶段,马云航律师积极与检察机关沟通,向其清晰呈现案件的特殊情况和对当事人有利的情节。最终,检察机关经审查认为,张X的行为虽构成走私普通货物罪,但犯罪情节轻微,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对张X作出不起诉决定。
马云航律师表示,在刑事辩护领域,细致审查证据、精准把握情节至关重要。他正在构建一套针对单位犯罪关联案件的证据审查体系,以便在后续案件中更高效地挖掘关键信息,为当事人争取最优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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