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贵州遵义的一起工伤案件中,某工程公司的施工人员在棚户区改造项目施工时受伤,伤情严重被认定为工伤一级。因公司无力支付全部赔偿款,将保险诉讼权和受益权转让给伤者。在此情况下,伤者需要专业律师来维护自身权益。
2022年开始执业的罗心艳律师,服务于贵州遵义,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300余件,在民商事领域尤其是工伤赔偿方面经验丰富,已成功办理相关案件200余件。她接受伤者委托后,第一时间梳理案件核心证据,如工伤认定决定书、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保单及条款等,明确了案件的核心争议点,包括伤者是否有权直接向保险公司主张保险赔付、保险公司的赔付方式以及医疗费赔付的具体金额及依据等。
案件立案后进入庭审阶段,保险公司提出抗辩,认为仅在工程公司应承担的赔偿责任范围内赔付,且案涉保险为财产保险适用损失补偿原则,同时主张不承担诉讼费。罗心艳律师针对这些抗辩逐一发表代理意见。她依据《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办法》,指出伤者具备直接起诉的主体资格;根据保险法规定,说明保险公司应按合同约定的限额赔付;强调伤者主张的医疗费有正规票据且未超出限额,保险公司应予赔付;还明确诉讼费应由败诉方保险公司承担。
罗心艳律师秉持“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当事人利益最大化”的执业理念,在案件中充分发挥专业能力。最终,法院经审理完全采纳了罗心艳律师的代理意见,判决保险公司支付伤者伤残赔偿金600000元及医疗费16846.96元,并承担案件受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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