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疑账户数量,打破有罪推定
公诉机关以刘X火币账户入账29900个USDT倒推涉案个人账户285个,这一方式缺乏直接证据。姜凯文律师凭借山东大学本科的深厚法学理论基础,敏锐指出此倒推违反刑法禁止的有罪推定原则。他深入研究案件细节,发现仅查实个人账户59个,应以此作为定罪量刑依据。这种精准的事实认定,源于他自2020年起深耕刑事辩护领域,承办大量案件积累的实务经验。正如他荣获盈科全国十大无罪案例所展现的专业能力,在本案中成功让法院认可应以查实的59个个人账户为核心依据,否定了公诉机关不合理的倒推认定方式。
挑破证据瑕疵,斩断指控链条
姜凯文律师从证据效力层面入手,全面剖析案件。他指出盖X系本案侦查机关的辅警,与侦查机关、侦查人员存在利害关系,侦查机关及人员应回避,未回避则取证程序违法。同时,公安机关扣押证据未封存、可能存在删改,原始载体有污染风险,电子物证检查依据已废止规则,检查笔录无见证人、无同步录像,相关证据不应作为定案依据。他常年担任盈科全国刑民交叉法律专业委员会常务理事,对证据规则有着深刻理解,在本案中通过对证据的层层拆解,试图斩断公诉机关的指控链条。虽法院最终认定电子数据证据仍有效,但在量刑方面作出了让步。
争取量刑从宽,把控量刑尺度
在量刑情节层面,姜凯文律师主张盖X具有自首、立功情节,非主犯且公诉机关量刑过重。他指出盖X2024年11月21日被询问时,主动供述公安机关尚未掌握的犯罪主要情况,属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应认定为自首而非坦白;盖X供述的同案犯信息准确、具体,符合立功的认定条件;盖X非本案组织者、犯意发起者,也非犯罪方法传授者,量刑应轻于主犯。同时,考虑到盖X系初犯、偶犯,案发后主动全额退赃,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从轻、减轻处罚。他作为北京市盈科(济南)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凭借丰富的辩护经验和卓越的战略洞察力,成功让法院采纳多项酌定从宽情节,在盖X法定从重处罚的前提下,实现了量刑的合理把控。
结尾干货:
1.遇到类似案件,律师要仔细审查公诉机关对涉案数量的认定方式,若缺乏直接证据,应大胆质疑,坚持以查实的数量作为定罪量刑依据。
2.对于证据的合法性和完整性要进行全面审查,一旦发现取证程序违法、证据链条缺失等问题,要及时提出,争取排除非法证据。
3.注重挖掘当事人的量刑情节,如自首、立功等,为当事人争取从轻、减轻处罚。
4.在辩护过程中,要保持冷静和专业,全面分析案件,提出合理的辩护意见,即使不能达到无罪目标,也可争取减轻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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