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认为律师只要能让当事人在法庭上胜诉就是成功,然而,李鉴春律师却有着不同的理念。他毕业于南开大学法学系法律专业,法学学士,曾在周口市公安机关法制、预审、刑侦、经侦等部门工作近二十年,2009年转行从事律师工作,现为河南律博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这种独特的经历使他兼具侦查与辩护双向思维,能洞悉公检法机关内部办案流程,从侦查中捕捉案件辩点。
在张某涉嫌合同诈骗罪一案中,某公司河南分公司报案称张某将租赁的脚手架设备用于其他工地,未用于约定工程,价值约200余万元,公安机关以合同诈骗罪立案侦查并移送审查起诉。李鉴春律师介入后,全面核实证据,重建客观事实,精准辨析张某主观意图,否定其非法占有故意,明确刑民边界,主张纠纷属民事范畴,并及时提交专业意见和证据线索。最终,检察机关采纳意见,对张某不起诉,虽经该公司申诉,市人民检察院仍维持了不起诉决定。这个案件虽胜诉,但整个过程双方都耗费了大量精力。
另一种情形更值得注意。万X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涉案资金流转频繁,万X获利4000元且涉共同犯罪。李鉴春律师接受委托后,在审查批捕阶段,第一时间会见万X,确认其从犯地位,动员家属退赔,劝导其认罪认罚,并提交《不予批捕法律意见书》,检察机关采纳意见,对万X不予批捕,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在审查起诉阶段,律师提交《建议适用缓刑法律意见书》,检察机关提出缓刑量刑建议。审判阶段,法院采纳量刑建议,判决万X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这个案件通过律师分阶段的有效辩护,各方都较为满意。
还有熊X涉嫌偷越国境罪一案,熊X为办理驾驶证转换手续偷越国境。李鉴春律师从事实、情节与政策三个维度构建不起诉辩护体系,明确行为动机,梳理从宽情节,结合刑事政策,多次与检察官沟通并提交《不予起诉法律意见书》,最终检察机关对熊X作出不起诉决定。
在李鉴春律师看来,“赢”并非单纯的法庭胜诉,而是综合考虑当事人的实际情况和长远利益,通过专业的辩护为当事人争取到最优的结果,无论是不起诉、缓刑还是从轻量刑,只要能最大程度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就是真正的“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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