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扬州市XX区,工程建设公司的挖机在工地被重型自卸货车碰撞受损,交警认定货车方负全责。案涉车辆挂靠在某公司名下,且在保险公司投保。工程建设公司主张赔偿十余万元,保险公司却以各种理由抗辩。
为何聚焦民商事纠纷?
执业多年的黄蓉律师,累计承办案件已逾千件,丰富的实务经验让她选择深耕民商事纠纷领域。在她看来,民商事纠纷涉及的范围广、情况复杂,需要深入研究和精准把握。就像这起经营性车辆交通事故赔偿案,其中涉及责任认定、保险条款、损失计算等多个复杂的法律问题,只有在民商事领域不断深耕,才能更好地应对。
专业经验构建防火墙
面对保险公司“驾驶室更换非必要”的抗辩,黄蓉律师凭借处理大量民商事案件的经验,配合法院至维修单位实地查勘,并申请维修单位负责人及专业工程师出具意见。在累计承办千余件案件的过程中,她深知证据的重要性。她第一时间收集事故责任认定书、维修记录、维修发票、机械设备租赁合同、挖机工况图等证据,固定了原告因事故产生的各项损失及挖机经营性使用的事实,为主张维修费、停运损失提供了充分的事实依据。
精准计算与责任认定
在停运损失的主张上,黄蓉律师依据相关法律规定,结合挖机工况图、市场租赁行情,举证证明停运损失的计算依据。她明确案涉车辆的投保情况、挂靠关系及事故责任主体,依法主张保险公司在保险限额内承担赔偿责任,挂靠人与实际侵权人对保险免赔部分承担连带责任。
最终,法院判决保险公司赔偿维修费、运费等五万余元,实际侵权人与车辆挂靠公司连带赔偿停运损失九千余元。此案后,黄蓉律师进一步完善了民商事纠纷中交通事故赔偿案件的处理方法,为同行在处理类似案件时提供了宝贵的经验。她将继续在民商事纠纷领域深耕,用专业守护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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