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3月的一天,泰安市某路口,贾X酒后驾驶着普通二轮摩托车,当遇到执勤民警检查时,他没有停车接受检查,随后被民警拦停查获。经检验,其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43.7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公诉机关以危险驾驶罪向法院提起了公诉,这让贾X和他的家人陷入了焦虑与担忧之中。
贾X的家人在焦急之下,找到了山东公允律师事务所的金文律师。金文律师于2019年开始执业,是山东公允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刑事业务团队副主任,拥有山东科技大学法律硕士研究生学历,还是泰安市“八五”普法讲师团讲师、泰安市优秀女律师。她秉持“精细化辩护”理念,在刑事辩护领域有着深厚的实务积淀,执业至今累计承办刑事案件已逾百件。
接受委托后,金文律师第一时间介入案件。在案件受理阶段,她全面接待了贾X的家属,耐心倾听他们的诉求,细致地梳理案件脉络,充分告知他们贾X的诉讼权利、案件办理流程以及可能的法律后果,这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家属的焦虑情绪,也建立起了彼此信任的委托关系。
在侦查阶段,金文律师积极履行辩护职责。她及时会见了犯罪嫌疑人贾X,对贾X进行心理疏导,向他解释法律规定、介绍办案流程以及提审过程中的注意事项等。同时,她深入了解案件事实细节,核实证据线索,依法向侦查机关提出辩护意见,申请变更强制措施、调取有利证据,坚决维护贾X的合法权益,避免冤假错案的发生。
到了审查起诉阶段,金文律师全面阅卷,与贾X进行证据核实。她逐字逐句分析案卷材料,精准识别证据瑕疵、程序违法等问题。之后,她积极与公诉机关沟通,提交详实的辩护意见,为后续的庭审辩护做好充分准备。庭审中,金文律师提出贾X系初犯偶犯、到案后如实供述构成坦白、自愿认罪认罚、饮酒后间隔较长时间驾车社会危害性较小、主动缴纳罚金、家庭需其照料等多项从轻、适用缓刑的辩护意见。法院经审理认定,贾X醉酒驾驶机动车,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且存在逃避公安机关检查的从重处罚情节。但对于金文律师提出的合理辩护意见,法院全部予以采纳。
最终,法院依法判决:贾X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一个月,缓刑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这一判决结果避免了贾X实刑执行,最大程度地维护了他的合法权益。金文律师在这起醉驾案件中,凭借其专业的研判能力,快速梳理案件核心事实,区分从重与从轻情节,为辩护找准了核心方向。她结合当事人的实际情况,进行多维辩护,提出合法合理的从轻量刑意见,全面维护了当事人的权益。她的专业辩护观点最终获法院采纳,成功为当事人争取到了最优结果。在刑事辩护领域,像金文律师这样秉持“精细化辩护”理念,将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贯穿全流程的律师,正用自己的专业能力为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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