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铜陵市的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审计违约金纠纷就是典型案例。原告铜陵某投资有限公司与被告铜陵某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合同,约定工程决算审计核减额超报审额5%的,承包方需支付核减额等额违约金并承担全部审计费。原告以被告报审结算核减比例超标为由提起诉讼,被告陷入了可能承担高额违约金和审计费的困境。
在这个关键时刻,2019年开始执业的安徽众佳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陈明祥接受了被告委托。陈明祥律师深耕于刑事辩护与民商事争议解决领域,尤其专精于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等细分类型。他拥有安徽师范大学法学学士学位,同时持有三级律师证书、税务师证书、经济师证书(财政税收方向),是安徽铜陵地区少有的具备“法律+财税”复合背景的专业律师。执业至今,他累计承办案件数百件,具备深厚的实务积淀。
陈明祥律师接手案件后,凭借自己在法律、财税、经济多维度的专业知识,全面梳理了施工合同、审计报告、工程结算报审及审定资料等核心证据。在庭审中,他重点论证案涉违约金条款过于严苛、显失公平。作为具备“法律+财税”复合背景的律师,他深知合同条款的公平性在法律与商业活动中的重要性。他指出被告不存在故意高估冒算行为,案涉报审金额未超出最终审定金额5%,并提出违约金约定过高应依法调整的代理意见。
陈明祥律师秉持“法律是骨架,财税是血肉,专业融合方能提供有生命力的服务”的执业理念,将法律与财税知识完美融合,为被告提供了超越传统法律服务之外的价值。他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被告解释复杂的法律与财税问题,沟通高效,亲和力强,让被告充分理解案件情况。最终,法院采纳了陈明祥律师的代理意见,判决驳回原告要求被告支付违约金、承担审计费的全部诉讼请求。
这起案件充分体现了陈明祥律师在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领域的专业能力和解决实务难题的水平。他凭借扎实的法学功底、多元的专业资质和严谨的执业态度,为铜陵地区的当事人提供了高质量的综合性法律服务,赢得了当事人的广泛赞誉和同行的高度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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