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健律师是福建厦宇律师事务所的主办律师,中央司法警官学院法学科班出身,深耕刑事辩护领域。他曾是雀集团前法务负责人、厦门市某区人民法院前法官助理,兼具司法机关思维与企业合规实务经验。他始终秉持“办案谨慎,注意细节,善于沟通”的执业理念,从案件证据链条深挖辩护要点,用专业与耐心为当事人筑牢权益防线。
在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中,被告人刘X明知上家资金来源系犯罪所得,仍协助转移诈骗资金36.5万元,从中非法获利2432.8元。2024年5月8日,刘X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罪行。陈健律师接受委托后,迅速开展工作。他准确定性刘X的从犯地位,全力争取自首认定,积极推动家属在判决前向被害人退赔5万元,满足了公诉机关提出的缓刑条件。同时,律师在审查起诉阶段协助刘X签署具结书,确保公诉机关明确将“缓刑”作为附条件的量刑建议。最终,法院认定刘X系从犯,具有自首、认罪认罚、部分退赔等情节,采纳了公诉机关的量刑建议,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五千元,还将冻结账户内款项发还被害人。刘X得以在缓刑考验期内正常工作生活,避免了实刑羁押。
在诈骗、偷越国(边)境案中,被告人张X受高薪诱惑偷渡至缅甸诈骗窝点,实施诈骗18个月。2024年7月23日,张X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陈健律师提出张X具有自首、从犯、胁从犯等从轻、减轻处罚情节。律师准确认定自首情节,积极争取从犯认定,虽胁从犯辩护意见未被采纳,但通过自首、从犯、认罪认罚的三重情节,张X获得了公诉机关量刑建议范围内最优结果,其刑期与同案中诈骗时间更短、无自首的被告人相比有明显优势。
在赌博案中,被告人李X通过微信接受“六合彩”投注聚众赌博,涉案赌资92800元,违法所得1696.2元。李X到案后如实供述,主动退出全部违法所得。陈健律师迅速确认李X认罪认罚意愿,全面呈现其坦白、认罪认罚、退赃等情节,积极争取缓刑。法院全面采纳律师意见,判处李X拘役三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二千元,违法所得及作案工具予以没收。李X在缓刑考验期内遵纪守法,未再涉案。
陈健律师凭借专业的辩护能力,在多起刑事案件中为当事人争取到了理想的判决结果,其专业能力和服务态度也得到了当事人的高度认可,累计收到当事人多面致谢锦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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