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执业第6年时,李凯杰律师遇到了这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案件中,借款已逾十几年,明显超过诉讼时效,被告当庭以时效届满抗辩,要求驳回本金7万元及利息4万余元的诉请,委托人面临彻底败诉风险。
在梳理证据链时,李凯杰律师有着自己独特的办案风格。他抓住时效届满后义务人“同意履行”情形,精准提取录音中“愿意还钱”关键表述,将其作为核心胜诉证据提交。他还引用民法典及司法解释关于时效届满后同意履行的规则,对多年本息依法计算,剔除不合理部分,清晰区分二被告责任,保住主要债务人还款责任。
李凯杰律师长期认为,在民间借贷中,诉讼时效是一个高频漏洞,很多债权人因为疏忽而丧失了胜诉权。在这个案件中,他通过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严谨的办案态度,成功为委托人恢复了胜诉权。
最终,法院判决被告偿还本金6.8万元及利息3.8万余元。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了保障。
一种常见的预防方式是,债权人在借款时要明确约定还款日期,并在诉讼时效内及时主张权利,同时注意保存好相关的证据,如借条、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以避免类似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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