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一名朝鲜籍人员雇佣被告人杨X安排船只运输禁止进出口货物至朝鲜海域。杨X联系鲁XX,鲁XX安排毛某等办理相关事宜。4月17日,船舶在烟台市芝罘区装载物资时被公安机关当场查扣。经查,涉案货物715余吨,其中国家禁止进出口物资687.3吨。案发后,鲁XX退还部分预付运费,并退缴违法所得。公诉机关认为鲁XX构成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物品罪,情节严重,建议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可适用缓刑。
这个案子的麻烦在于,涉案物品数量大,属于“情节严重”,法定刑较重。而且要证明鲁XX是从犯,以及案件系犯罪未遂,都需要有力的证据和法律依据。
鲁XX家属找到在山东烟台执业的庞世伟律师后,庞世伟律师开始一项一项地处理。他仔细研究案件细节,收集相关证据。针对犯罪未遂,律师指出涉案货物在装船过程中即被查获,尚未实际运出境外;对于从犯认定,律师梳理鲁XX在犯罪链条中的地位、作用及参与程度,证明其仅负责安排部分事宜,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辅助作用。同时,律师强调鲁XX积极退缴违法所得、自愿认罪认罚、无犯罪前科等情节。
随着这些工作的推进,案件走向开始变化。法院最终全面采纳了辩护人的主要意见,认定全案系犯罪未遂,依法减轻处罚;认定鲁XX在共同犯罪中属于从犯,依法减轻处罚;结合鲁XX退缴违法所得、认罪认罚、无前科等情节,最终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十万元。
还有一起类似的案子,被告人邹X醉酒驾驶,血液酒精含量339mg/100ml,远超从重处罚标准。庞世伟律师强调其坦白、认罪认罚等从宽情节,促使公诉机关和法院采纳较轻量刑建议,邹X被判处拘役四个月。
判决生效后,鲁某某回到了正常生活中,那起走私案的阴霾也渐渐散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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