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27日,杨X因资金需要向位某借了15万,让位某把钱转到王X的银行卡里。4月2日,杨X又微信找位某借了3万。借款到期,杨X没还钱。位某把杨X和王X都告了。王X觉得自己就是给杨X提供了个账户,钱又不是自己借的,也没花,不应该担责。但位某坚持认为王X出借账户就得担责,王X心里慌了,不知道该咋办。
王X经人介绍,找到了北京市兰台(南京)律师事务所的周爱荣律师。周律师执业多年,在民商领域经验丰富。周律师仔细梳理材料时,发现王X没有参与借款磋商,也没实际使用款项,这是关键细节。
围绕这个细节,周律师制定了诉讼策略。他指导王X收集和整理证据,比如微信聊天记录,证明王X只是按杨X要求提供账户,没有借款的意思表示。还让王X提供银行流水,证明自己没使用那15万。
庭审中,位某认为出借账户就得担责。周律师则强调合同相对性,指出借款合同是位某和杨X之间的,王X没参与借款磋商,也没作出还款承诺,不应担责。而且现行法律没规定单纯出借账户就得担责,王X没从中获益,也没借款意思。
王X在法庭上紧张得手心出汗,眼睛紧紧盯着法官。最终,法院采纳了周律师的观点,判决杨X偿还借款本金18万及逾期利息,王X不承担任何责任。听到判决结果,王X长舒一口气,脸上露出了笑容。
这个案子教会我们:第一,借钱时明确借款人和收款人的关系,转账备注借款用途。第二,别随便出借银行账户,避免不必要的麻烦。
这个案子告诉我们,在民间借贷中,不能随便把责任往别人身上推。遇到纠纷别慌,找专业律师帮忙。在这个案子里,周爱荣律师精准锁定合同相对性,纠正了“出借账户即担责”的误区,成功为账户提供人王X免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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