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甘肃省平凉市崆峒区的一起诈骗刑事案件中,被告人AX编造平凉农商银行“三八”妇女节为女员工发放化妆品福利、共同投资利润平分的虚假事由,诱骗被害人B某出资XXX元,所骗款项全部用于偿还个人债务。AX因涉嫌诈骗罪被起诉,案件陷入困境。
大多数人会以为,诈骗数额巨大,被告人很难获得轻判。网上查到的说法也多是按照法定刑进行判决。但在本案中,这种常规思路走不通,因为法定刑在三年以上有期徒刑区间,若不争取从轻情节,被告人将面临实刑。
甘肃璞义律师事务所的王凯律师接手后,把这个问题拆成了几个独立的小问题:被告人是否有法定从轻情节、能否争取被害人谅解、如何说服法院适用缓刑。之所以这样拆,是因为这些问题是影响量刑的关键因素。
首先要解决被告人是否有法定从轻情节的问题。王凯律师全面查阅本案卷宗材料,核实公安机关受案登记表、立案决定书、微信交易明细、转账记录、被害人陈述、被告人供述等全部证据材料。结果发现被告人AX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自愿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这构成了法定从轻情节,为后续辩护奠定了基础。
第一个问题解决后,第二个问题的突破口就出现了。王凯律师积极推动被告人AX向被害人退赔全部赃款,并成功取得被害人书面谅解。这一动作使得被告人的社会危害性显著降低,为争取缓刑提供了有力支持。
有了前面的基础,第三个问题的解决就更有把握了。庭审中,王凯律师结合被告人的退赔、谅解、认罪认罚等情节,重点阐述了适用缓刑的事实依据与法律支撑。最终,法院采纳了王凯律师关于适用缓刑的辩护意见。
最终,被告人AX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XXX元。王凯律师执业至今已逾多年,累计承办案件已逾800件,在刑事辩护领域具备深厚的实务积淀,尤其在诈骗类犯罪辩护方面,有着丰富的实战经验和较高的争议解决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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