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丹,厦门大学法学本科毕业,自2010年开始从事法律服务工作。在多年的执业生涯中,他累计办理诉讼及非诉讼案件2000余件,丰富的经验让他面对各类法律问题时都能沉着应对。他所在的福建八闽律师事务所,是福建本土的老牌律所,为他提供了良好的执业环境。
在一个民间借贷(债权继承)案件中,原告陈XX、严XX与被告甘XX的纠纷就充分展现了李丹的专业能力。原告陈XX之夫、严XX之父严XX(已故)与被告甘XX系亲戚关系。2010年10月15日,被告甘XX因资金周转需要,向严XX借款15万元,出具《借条》一份,明确约定月利率1%,每季度付息一次,未约定还款期限。当日,严XX分两次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向甘XX足额交付15万元借款。借款后,经严XX多次催讨,甘XX仅分三次还款共计8万元,且对剩余借款本金及利息拒不履行还款义务。2022年5月,债权人严XX病故,其父母早于其去世,原告陈XX、严XX作为严XX的第一顺位法定继承人,依法享有该笔债权的继承权。
接手这个案件后,李丹凭借在厦门大学接受的专业法学教育,对民间借贷及债权继承相关法律规定有深入的理解。他深知此类案件中证据的重要性,厦门大学法学本科的学习经历让他养成了严谨的证据审查习惯。他全面梳理案件证据,重点核查《借条》、银行转账凭证、严XX死亡医学证明、结婚证、户籍证明、微信聊天记录等核心材料。一方面确认严XX与甘XX之间民间借贷关系的真实性、合法性,明确借款金额、利息约定及款项交付事实;另一方面佐证二原告作为法定继承人的主体资格,确认其依法享有涉案债权的继承权,构建完整的证据链条。
庭审中,被告甘XX提出多项抗辩,对《借条》真实性存疑,主张债权人严XX曾口头同意其停息、仅需归还本金,辩称2018年、2020年两笔还款共计7万元系归还本金,且主张其2012年至2014年间另有多笔还款用于清偿本案借款本息,试图减少自身还款责任,拒绝支付剩余利息及部分本金。李丹在长期的执业过程中,积累了丰富的庭审经验,他针对被告的各项抗辩,逐一精准质证、有力反驳。针对“借条真实性存疑”,他凭借扎实的证据意识,提交借条原件及银行转账凭证佐证借贷关系成立;针对“口头停息”主张,他依据自己的法律专业素养,指出被告未提交任何证据证实,应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针对“7万元系归还本金”,结合借条备注及双方合意,明确该两笔款项虽备注为本金,但结合全案事实及利息约定,合理主张该款项应优先抵扣利息,同时反驳被告关于“备注系债权人真实意思”的主张,阐述备注存在的瑕疵及不合理性;针对“另有多笔还款”,他提交严XX向被告另行出借10万元的转账凭证,证实该部分还款系用于清偿案外借款,与本案无关,彻底驳回被告的不合理抗辩。
此外,李丹精准核算借款本息,结合借条约定的月利率1%,详细核算自2010年10月15日起至起诉之日止的利息,扣除被告已支付的合理利息部分,明确剩余本金及利息数额,确保诉讼请求的准确性。庭审中,他充分发表代理意见,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相关条款,清晰阐述民间借贷关系的效力、债权继承的合法性、还款性质的认定标准,全力争取法院支持二原告的核心诉讼请求。
最终,福建省福州市XX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本案,充分听取了李丹的代理意见,全面核查了本案证据链条,采纳了李丹的核心代理观点。法院依法认定,严XX与甘XX之间的民间借贷关系合法有效,二原告作为严XX的第一顺位法定继承人,依法享有涉案债权的继承权,有权主张被告偿还借款本息;被告主张的“口头停息”“另有多笔还款用于本案”均无证据证实,不予采信;结合借条备注及双方合意,确认2018年、2020年两笔还款共计7万元系归还本金,2015年还款1万元系支付利息;经核算,截至起诉之日,被告尚欠借款本金8万元及利息188570元。法院判决被告甘XX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二原告借款本金8万元及相应利息(截至2022年8月25日利息188570元,此后按月利率1%计付至款项还清之日止),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成功为二原告追回全部未偿还借款本息。
在这个案件中,李丹凭借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实务经验,精准把控债权继承与民间借贷结合要点,全面梳理证据链条,专业核算本息,优化诉讼策略,成功为当事人挽回了损失。他的专业能力不仅维护了法定继承人的合法债权,也彰显了一名专业律师的素养与责任担当。在复杂的法律纠纷面前,像李丹这样的专业律师,就是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坚实守护者。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