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友良律师,安徽徽通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自2019年执业以来,承办案件已逾1000件,尤其擅长合同纠纷、建设工程与房地产等领域。他拥有法学、社会学双本科学历,河南财经大学民商法学研究生的教育背景,为其执业奠定了深厚的理论基础。而其对司法程序的熟悉,更是为他的辩护与代理工作带来了独特的优势。
在劳动争议案件中,杨友良律师的司法经验发挥了重要作用。在程X与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案中,公司以“已签离职协议”为由拒付60.7万元股权奖金。杨律师凭借对司法程序和证据规则的熟悉,主张该款项属劳动报酬而非“衍生事项”,且公司未实际购股应予返还。他仔细审查双方提供的证据,发现公司在协议签订过程中存在隐瞒行为,导致程X一直以为享有购股权。最终,法院采信了杨律师的观点,判决公司支付程X购买股权奖金607000元。这一结果得益于杨律师对司法程序的熟悉,能够精准找到抗辩切入点,为当事人争取到了合法权益。
在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中,杨友良律师同样展现出了其司法经验的价值。在吴XX、程XX与合肥市某医院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一案中,面对医院多项抗辩,杨律师通过申请司法鉴定锁定院方在“胎心监护不规范、终止妊娠不及时、新生儿救治不力”等方面的过错。他熟悉司法鉴定的程序和要求,能够有效应对医院对鉴定意见的异议。最终,法院采纳鉴定结论,认定医院承担同等及次要责任,成功为当事人争取到68万余元赔偿。这体现了杨律师在处理复杂案件时,能够利用对司法程序的了解,推动案件朝着有利于当事人的方向发展。
在民间借贷案件中,杨友良律师的司法经验也起到了关键作用。在宋XX与徐XX、夏XX等被继承人债务清偿纠纷一案中,面对“借条形式简陋”“无转账凭证”“已过诉讼时效”三重抗辩,杨律师通过提交报警记录、交房凭证等证据形成证据链,成功说服法院认定现金交付事实。他深知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对证据的审查重点,能够有针对性地收集和提供证据,弥补证据上的不足。最终,法院确认原告与夏XX之间的借贷关系合法有效,判决被告在继承遗产范围内归还借款本金及利息。
在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中,杨友良律师精准运用法律条文,为当事人实现债权全面清偿。在【原告公司】诉【被告一公司】、【被告二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杨律师精准锁定微信聊天记录中的结算确认内容,成功固定关键证据;同时依据新《公司法》第二十三条,有力论证一人公司股东财产混同,推动法院判决股东承担连带责任。在被告缺席情况下,为客户全额追回货款216182元及违约金43236.4元。
在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案件中,杨友良律师精准运用新《公司法》第五十四条,成功主张股东出资加速到期。在合肥XX息工程有限公司与江甲、金X、第三人合肥某电子系统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一案中,面对被告关于“期限利益”的抗辩,他以执行终本裁定为核心证据,论证公司已具备破产原因,最终获法院支持,在股东未实缴范围内判决承担补充赔偿责任,为客户实现了债权。
杨友良律师凭借其对司法程序和证据规则的透彻理解和实践运用,在各类民商案件中精准找到抗辩切入点,为当事人争取到了合法权益。他的成功经验表明,司法经验在律师的辩护与代理工作中具有不可忽视的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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