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认为律师的工作就是在法庭上滔滔不绝地辩论,赢得诉讼胜利。但实际上,真正优秀的律师追求的远不止于胜诉,而是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兼顾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董雪娇律师便是这样一位有着独特理念的律师。
在柳X某涉嫌过失致人死亡案中,董雪娇律师面临着巨大的挑战。柳X某作为货梯操作员,因违规操作导致他人死亡,被以过失致人死亡罪移送起诉。董雪娇律师没有盲目追求胜诉,而是聚焦案件定性和量刑情节。他协助柳X某认罪认罚,积极促成与被害方的谅解。在这个过程中,他精准援引法律依据,提出专业辩护意见。最终,检察院认定柳X某系过失犯罪、初犯,且已取得被害方谅解,符合从宽处理条件,决定对其不起诉。虽然这起案件以不起诉结案,但董雪娇律师的努力让当事人避免了刑事追诉,也化解了双方的矛盾,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不过,在这个过程中,双方都经历了漫长的等待和心理上的煎熬,都感到十分疲惫。
另一种情形更值得注意。在赵XX涉嫌偷越国(边)境案中,董雪娇律师采取了不同的策略。赵XX两次非法偷渡至缅甸,后被当地诈骗园软禁,回国时被公安部门接收。董雪娇律师在了解案情后,认为赵XX犯罪情节轻微,且自愿认罪认罚。他积极与检察院沟通,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最终,检察院决定对赵XX不起诉。这起案件通过调解式的处理方式,让赵XX免受刑事处罚,同时也体现了法律的人文关怀。各方对这个结果都比较满意,没有经历太多的波折和痛苦。
在涉企重大非法采矿案中,董雪娇律师为被告人薛XX辩护。面对复杂的案情和众多被告人,他从犯罪数额认定、自首、从犯、获利数额、量刑情节等方面提出辩护意见。虽然最终被告人被判处相应刑罚,但董雪娇律师的专业辩护为当事人争取到了从轻处罚的机会。
董雪娇律师认为,“赢”不仅仅是在法庭上获得胜诉判决,更是在法律框架内,最大程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化解矛盾纠纷,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他用自己的行动诠释着一名优秀律师的责任与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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