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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何他能让众多嫌疑人免受重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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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6.05 · 1473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李鉴春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执业17年 职务:主任
律所:河南律博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4116200910770435
擅长领域:合同事务
咨询电话:13781271663
代表案例:9个
律师优势:有团队,主任律师,办过大案,高学历,丰富的专业经验;毕业于名校法律系,法律理论功底深厚。在公安机关刑事办案部门工作多年并担任部门领导职务,从事律师职业多年,具有丰富的办案经验与深厚的人脉资源。善于发现刑事案件的辩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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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深厚理论加实战经验,李鉴春律师具备双向思维善捕辩点。多起重大案件实现从轻、缓刑、不起诉。
为何他能让众多嫌疑人免受重罚?

当遭遇刑事案件当事人往往不知如何应对,陷入迷茫与恐惧之中。面对复杂的法律程序和证据链条,更是无从下手。而李鉴春律师凭借其独特的办案方式,总能为当事人找到突破口。

以张某涉嫌合同诈骗罪起诉案为例。某公司河南分公司与张某签订《脚手架分项工程承包协议》,张某租赁设备后用于其他工地或归还欠款,未用于约定工程,涉案设备价值约200余万元。公司以合同诈骗罪报案,张某被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李律师在审查起诉阶段介入,全面核实证据,通过阅卷、会见张某及调取相关材料,梳理出租赁、使用、转移设备的完整过程和时间节点。他精准辨析张某的主观意图,指出张某虽未将设备用于约定工地,但一直从事工程经营,设备用于工程施工或债务周转,未隐匿、挥霍或用于非法活动,撤离时未清点告知也不构成典型诈骗行为,不具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主观要件。同时,李律师明确刑民边界,主张这是合同履行中的设备使用争议,属民事范畴。他及时向检察机关提交书面辩护意见,并附证据线索。最终,检察机关采纳意见,认为张某行为不符合合同诈骗罪构成要件,决定不起诉。公司申诉后,市人民检察院维持了该决定。

李律师能如此成功办案,得益于他的复合背景。他毕业于南开大学法学系,法学学士,曾在公安机关法制、预审、刑侦、经侦等部门工作近二十年,担任刑侦队、经侦队领导十余年,参与及领导300余起刑事案件的侦破及预审工作。这种经历使他兼具侦查与辩护双向思维,洞悉公检法机关内部办案流程,能从侦查中敏锐捕捉案件辩点。他还曾担任大学法学特聘讲师,法学理论功底深厚。在执业过程中,他注重细节拆解与证据链梳理,从侦查阶段就预判风险并制定针对性策略。

李律师在工作中始终保持冷静、专业,凭借深厚的法律素养和丰富的实战经验,为当事人排忧解难,在刑事辩护领域默默耕耘,守护着法律的公平与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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