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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大假冒注册商标标识案的缓刑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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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6.05 · 1454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张双意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服务:116人 执业9年
律所:湖南天隆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4302201711149622
擅长领域:合同事务
咨询电话:18073325129
代表案例:51个
律师优势:高学历,丰富的专业经验;刑事辩护,合同纠纷,保险纠纷,征地拆迁,建筑工程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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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湖南天隆律师事务所张双意律师代理的特大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被告人WX因涉嫌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被起诉,张双意律师制定罪轻辩护、争取缓刑策略,引导其认罪认罚,提炼从宽情节,最终法院采纳辩护观点,WX获缓刑判决,体现了律师的专业与担当。
特大假冒注册商标标识案的缓刑辩护

WX接到立案通知时,整个人如遭雷击。他作为江西省A公司法代表人,在20XX年X月至20XX年X月期间,未经许可使用假冒商标标识包装吸管并销售,涉案金额侵权标识数量巨大,面临着严重的法律后果。其家属心急如焚,委托了湖南天隆律师事务所的张双意律师为其辩护。张双意律师有着丰富的刑事辩护经验,执业至今承办案件已逾800件,其中刑事辩护案件就有500余件。

张双意律师接受委托后,第一时间会见了当事人WX。此前她处理过不少类似的知识产权犯罪案件,深知这类案件证据链的复杂性。她全面细致地阅卷,精准梳理案件事实、证据链条与法律适用。围绕罪轻辩护、争取缓刑的核心目标,制定了严谨务实的辩护策略。

她引导WX如实供述罪行、自愿认罪认罚,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因为她清楚,这是依法锁定从宽处理的核心前提。同时,她全面提炼从宽情节,指出WX系初犯、无前科劣迹,本次犯罪是因法律意识淡薄、为维持小微企业经营所致,主观恶性较小。到案后如实供述全部犯罪事实,积极配合调查,构成坦白,依法可从轻处罚。而且WX主动退缴违法所得20000元,全额退赃,悔罪态度明确,最大限度降低了社会危害性。

在庭审中,张双意律师聚焦WX的主观恶性与社会危害,向法庭重点阐述,WX仅从事包装环节,未参与源头伪造,行为未造成市场混淆与消费者误导。其经营小微企业,人身危险性低,适用缓刑不致再危害社会,也符合司法谦抑原则与优化营商环境政策导向。她围绕罪名定性、量刑情节罚金标准发表专业辩护意见,完整呈现全部从轻、减轻处罚理由。

最终,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完全采纳了张双意律师的辩护观点。于20XX年XX月XX日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WX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宣告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XXX元。已退缴违法所得依法予以没收,涉案侵权物品由公安机关依法销毁。

在这个案件中,张双意律师凭借其专业精准的能力,熟练掌握假冒注册商标类犯罪的定罪标准量刑规则与司法解释,在“情节特别严重”的法定框架内,精准提炼全部从宽情节,为轻判奠定了坚实法理基础。她务实高效,面对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量刑压力,成功将实刑辩护为缓刑,帮助当事人避免了牢狱之灾,保留了企业经营与家庭稳定。作为湖南天隆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张双意律师用自己的专业能力与执业操守,全程细致跟进案件,最大限度维护了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彰显了刑事律师的责任与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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