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起保健品诈骗案中,多名被告人将普通食品虚假宣传为具有治疗、预防疾病功效的保健品,通过多种手段诱骗老年人高价购买,涉案金额特别巨大。
李晖律师,自2002年开始在广东东莞从事法律工作,是湖南人和(东莞)律师事务所的执业律师。他拥有湘潭大学法学本科学历,执业至今累计主办或协办的案件已逾千件,其中成功办理刑事案件数百件,在刑事辩护领域有着深厚的实务积淀。
在这起案件中,李晖律师接受法院指定,担任被告人A(店员,从犯)的辩护人。该被告人系普通务工人员,受雇从事辅助性工作,未参与策划、分赃,主观恶性小、获利数万元,且家庭困难、需抚养未成年子女及照料残疾家人。李晖律师秉持“忠于职守、诚实信用、勤勉尽责、讲究效率,竭尽全力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执业理念,迅速展开工作。
在侦查阶段的黄金救援期,李晖律师深知时间的紧迫性,第一时间会见被告人A,了解案件情况,并提交了《取保候审申请书》。在会见过程中,他不仅向被告人讲解其涉嫌罪名的构成要件,告知其诉讼权利,还进行了心理疏导,稳定了被告人的情绪,建立了信任关系。
在阅卷过程中,李晖律师善于制作“证据比对表”,将当事人在侦查阶段的多份笔录进行纵向比对,将同案犯的供述进行横向比对。通过这种精细化的防御艺术,他清晰区分了组织者与普通员工的行为边界,明确当事人仅执行指令、不参与决策、不支配赃款、不主导宣传,成功剥离主犯责任,避免被告人被拔高至十年以上量刑区间。
同时,李晖律师主动调取家庭困难证明、残疾证明、子女抚养材料,结合被告人坦白、退赃、预缴罚金、认罪认罚等情节,形成完整从轻、减轻处罚证据体系。他紧扣涉老诈骗“严惩组织者、轻处基层参与者”的裁判导向,提出符合社区矫正条件、社会危险性低的辩护观点,为法院适用缓刑提供了充分依据。
从侦查到审判全程,李晖律师全程跟进,保障当事人供述自愿真实,及时与公检法沟通意见。最终,法院采纳了李晖律师的全部辩护意见,认定被告人A系从犯、具有多项从宽情节,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实现“实刑转缓刑”,当事人无需羁押,可正常回归家庭与社会。李晖律师凭借其专业能力和丰富经验,成功解决了这起保健品诈骗案中从犯辩护的痛点与难点,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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