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的一场故意伤害罪庭审中,检察官指出被不起诉人刘X在疫情防控争执中用喊话喇叭殴打魏X头部,致其轻伤二级,应追究刑事责任。许仙凤律师起身回应,强调刘X在案发后深刻认识到自身错误,积极表达歉意并愿意配合相关事项。她还向法庭提交了双方达成的调解协议,说明刘X已取得魏X谅解。
这起案件源于2022年4月,在临沂市兰山区某社区门前,刘X进行疫情防控时与魏X发生争执,双方撕扯中刘X用喊话喇叭打伤魏X。案发后,刘X委托许仙凤律师代理案件。许律师为刘X说明责任关系,给予专业法律意见,刘X希望律师从中协调。经过许律师沟通,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庭审后,检察院认为被不起诉人刘X实施了相关行为,但双方已达成和解协议,犯罪情节轻微,刘X认罪认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决定对刘X不起诉。
另一起案件中,在临沂市河东区人民法院审理的贺X犯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和信用卡诈骗罪一案庭审里,贺X辩称自己不能认定为信用卡诈骗犯的共犯且有自首情节。许仙凤律师根据案件事实,向法庭说明贺X明知李X活动后果仍积极参与,成都公安局的抓捕系应临沂市河东区公安局要求进行,不应认定自首。最终法院判处贺X有期徒刑八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八万元。
许仙凤律师自2014年起在山东临沂执业,执业超过11年。她毕业于西北政法大学,获得法律硕士学位,秉持“一切以当事人利益为核心”的执业准则,在刑事辩护等领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承办案件已逾1500件,尤其在刑事辩护方面战绩卓越。
判决生效后,这些案件都已尘埃落定。那些在庭审中激烈争辩的场景,也随着卷宗的归档成为过去。但许仙凤律师为当事人权益不懈努力的身影,却留在了每一个案件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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