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命运并未就此放过梁先生。协议签订后,他的伤情急剧恶化,最终小腿截肢。2023年7月,新的鉴定结果显示他的伤残等级变为五级。这巨大的变故让梁先生一家陷入了绝望,原本以为事情已经解决,没想到后续的治疗和生活陷入了困境。
就在梁先生一家感到无助的时候,田大龙律师出现了。田律师在刑事辩护、交通事故、工伤赔偿等领域有着丰富的经验,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1000件。他接手案件后,没有像常规那样简单地重新计算赔偿项目,而是将诉讼重点放在了“撤销原和解协议”上。
田律师深入分析案情,发现梁先生签订协议时处于伤情危重状态,缺乏充分的判断能力。而且后续截肢属于“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原协议对梁先生明显不公,这符合《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一条关于显失公平合同的撤销条件。为了证明这一点,田律师指导梁先生收集了后续多次住院的病历、截肢手术记录、新鉴定意见等关键证据,并申请法院对截肢与事故之间的因果关系进行司法鉴定。
鉴定结论明确,梁先生截肢与交通事故的关联度为100%,假肢更换周期为3年/次。庭审中,保险公司以“协议已履行、撤销权已超期”进行抗辩。田律师精准引用法律和司法解释,指出梁先生自2023年7月被鉴定为五级伤残时才知晓重大变化,撤销权并未超过一年除斥期间。最终,法院采纳了田律师的代理意见,依法撤销了原和解协议。
法院经审理认为,梁先生签订《和解协议》后发生截肢这一无法预见的重大变化,五级伤残远超出协议签订时的九级伤残预期,继续履行原协议对梁先生显失公平。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一条规定,判决撤销原《和解协议》。梁先生总损失核定后,扣除保险公司已支付的25万元及梁先生自担20%责任后,保险公司在商业三者险范围内赔偿梁先生经济损失554903.5元。
这起案件中,田大龙律师凭借精湛的法律判断和严谨的办案风格,抓住“情势变更”与“显失公平”两大核心,打破了“协议签了就不能反悔”的常规认知,为梁先生争取到了应有的赔偿。他常秉持“高才卓识、聚献于法”的执业理念,总是在案件中深入挖掘,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用法律的力量为当事人排忧解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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