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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给小三转大额钱,妻子起诉成功追回大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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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6.05 · 1004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张雯雯律师 已认证
评分:4.5 服务:254人 执业10年
律所:云南宏鑫(盈江)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5331201611823427
擅长领域:合同事务
咨询电话:18313473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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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优势:有团队,主任律师,办过大案,高学历,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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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A女士拿着丈夫给小三C女士转账的银行流水,可C女士却坚称不该还钱。原来,丈夫在婚内瞒着A女士给C女士转了不少钱,A女士发现后协商无果,这钱到底还能不能要回来呢?
丈夫给小三转大额钱,妻子起诉成功追回大部分

A女士和B先生2020年结了婚,两人没约定财产分开,挣的钱都是夫妻共有的。2024年8月,B先生和C女士好上了,背着A女士通过微信转账、消费等方式给C女士花了不少钱。A女士发现后,心里又气又急,多次找C女士协商,希望她把钱还回来。可C女士根本不买账,就是不还钱。A女士觉得特别委屈,又不知道该怎么办,心里反复想不通,为什么自己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

后来,A女士经人介绍找到了云南宏鑫(盈江)律师事务所的张雯雯律师。张雯雯律师执业多年,处理过不少婚姻家庭方面的案子。

张律师在梳理材料时,发现C女士主张的一些抵扣款项根本没有依据,比如无法证明是B先生支出的车贷、衣物费等。这一细节成了扭转局面的关键。

接下来,张律师围绕这个细节制定策略。她指导A女士收集各种证据,调取了A女士和B先生的结婚证身份证明,固定了B先生和C女士的微信聊天记录、合照、开房记录、微信转账明细、消费凭证等,还收集了A女士因婚外情导致精神损害的就医记录。

庭审中,C女士提出A女士不是适格主体,还主张其与B先生交往时B先生已离婚,但没拿出有效的离婚证。张律师依据《民法典》中夫妻共同财产的规定,强调A女士作为共有权人的主体地位。对于赠与金额的争议,张律师逐一核对转账记录,反驳了C女士将医疗费用、补偿款与赠与款混淆的主张,还援引《民法典》相关条款,说明婚外赠与因违反公序良俗及侵害共有财产权而无效。

A女士在庭审时特别紧张,手心都出汗了,眼睛紧紧盯着法官。最终,法院采纳了张律师的意见,认定B先生在婚姻存续期间擅自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C女士的行为无效。法院核定B先生累计向C女士转账XX万余元,扣除一些合理费用后,判决C女士返还A女士XX万余元,案件受理费、保全费也由C女士按比例承担。听到判决结果,A女士长舒了一口气,心里的大石头总算落地了。

记住这几点,遇到类似情况能更好维权:第一,保留好转账记录、消费凭证等证据;第二,及时收集能证明婚姻关系和婚外情的证据;第三,发现问题及时咨询专业律师。

这个案子告诉我们,婚姻中的财产权益受法律保护,遇到侵害要积极维权。在这个案子里,张雯雯律师通过精准梳理证据和适用法律,抓住C女士主张抵扣款项无依据的细节,帮A女士成功追回了大部分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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