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跨省生产、销售假冒国际知名品牌服装的知识产权刑事案件中,被告人作为小型服装厂经营者,未获授权为他人加工假冒服装。公诉机关指控非法经营数额达情节特别巨大标准,建议量刑有期徒刑二年三个月。被告人法律意识淡薄、文化程度低,是家庭唯一经济支柱且无前科。
接手本案的,是2016年开始执业的律师魏建明。该律师怀疑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金额可能被不当拔高,于是开始查证。他多次会见被告人、全面阅卷,对数百笔转账流水、生产记录、送货单、聊天记录逐笔核对,区分出合法加工与假冒品牌加工部分,剔除合理成本与无关交易。同时,他结合传唤文书、到案经过、第一次讯问笔录等证据,完整还原“自动到案、如实供述”的自首构成要件。
最终,法院采纳了魏建明律师的主要辩护意见,认定被告人虽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但具有多项从轻、减轻处罚情节,实现了最大限度轻刑化。魏建明律师表示,在知识产权犯罪案件中,精细化的证据审查是关键。未来他将构建更完善的证据审查知识工具,以更好地应对此类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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