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在湖北咸宁一起离婚纠纷中,原告吴女士与被告王先生于2010年登记结婚,自2018年起分居,期间双方拉黑所有联系方式,零见面、零沟通,婚姻关系名存实亡。吴女士向法院提出判决离婚、明确子女抚养权及探视方案、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求。
张丹华律师接手本案后,开始怀疑仅从财产分割角度难以打破沟通壁垒。于是,她采取了一系列查证动作。首先,避开财产争议,聚焦子女成长需求,以此作为策略锚点;其次,联合调解员对双方进行多轮疏导,将双方的“对抗”转化为“共同责任承担”;同时,提前固化4年拉黑记录等分居证据,利用《民法典》第1079条分居满二年法定离婚情形,强化调解正当性。
张丹华律师是2022年开始执业的律师,该律师凭借这些策略,成功在15日内促成调解。
案件结果是法院主持调解达成协议,双方自愿离婚,当庭确认子女抚养权及探视细则,明确无争议财产处置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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