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众多成功案例中,一起继承纠纷案件展现了郑汉斌精准适用法律、情理法结合调解的能力。2026年1月13日,被继承人安X去世,遗留住房公积金257766.73元。原告韩XX是被继承人母亲,被告安X慧是被继承人女儿,二人均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原告年事已高、无经济来源,主张多分遗产,双方就继承比例无法协商一致,原告委托郑汉斌提起诉讼。郑汉斌以原告年老体弱、无经济来源、生活困难为核心依据,结合《民法典》关于遗产分配应照顾生活有特殊困难且缺乏劳动能力继承人的规定,提出多分遗产的合法主张。经湖北省蕲春县人民法院组织调解,最终原告按60%比例继承遗产,较均等分配实现明显多分,委托人核心诉求圆满实现。
在刑事辩护方面,郑汉斌同样表现出色。2023年8月至12月,被告人洪X以帮助办理入学、虚构房产转让等方式,骗取两名被害人财物共计22600元,构成诈骗罪,且洪X系累犯。案发后,被告人主动投案、如实供述,家属全额退赔并取得被害人谅解,被告人自愿认罪认罚。郑汉斌作为法院指定辩护人,重点围绕自首认定、退赔谅解、认罪悔罪展开辩护。他快速锁定自首、退赔、谅解、认罪认罚四大从宽情节,形成完整从轻辩护体系,在法定从重前提下,最大化呈现从宽量刑依据。最终,湖北省蕲春县人民法院在2025年12月判决时,完全采纳了公诉机关的量刑建议,被告人洪X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实现了罪责刑相适应,最大限度维护了被告人合法权益。
交通事故纠纷也是郑汉斌擅长的领域。2025年1月19日,原告乘坐的小型客车与另一小型客车相撞,后又碰撞路边停放的轻型普通货车,造成原告多处骨折、构成九级伤残。交警认定原告所乘车辆驾驶人承担主要责任,对方客车驾驶人承担次要责任,路边停放车辆驾驶人无责任。涉案车辆分别在平安XX、太平XX投保交强险及商业险。原告治疗终结后,因赔偿金额与各方无法达成一致,委托郑汉斌提起诉讼。面对三车相撞、多方主体、两家保险公司、主次无责叠加的复杂情况,郑汉斌完整固定事故认定、病历、票据等证据。最终,湖北省蕲春县人民法院在2026年1月判决,原告获赔超23万元,全面胜诉。
郑汉斌熟悉蕲春本地司法环境,能精准适配当地司法裁判尺度、法院沟通流程和基层调解机制,案件推进效率高、沟通成本低、胜诉把握大。他提供全流程一体化法律服务,擅长精细化证据梳理与庭审,还能高效调解与诉讼双轨办案,兼顾效率与成本。无论是复杂的刑事辩护,还是常见的民事纠纷,他都能凭借精湛的专业技能、精细化的辩护风格和高度负责的敬业精神,为当事人提供建设性、可落地、可执行的法律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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