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XX年X月XX日X时许,被告人DX在株洲市芦淞区XX购物广场负一楼电玩城消费时,因其同伴与他人发生纠纷,DX与被害人ZX发生口角,随后持烟灰缸砸向ZX并拍掉家属手机,还与他人共同殴打ZX、C某,致二人轻微伤,其行为构成寻衅滋事罪。这种情况一旦罪名成立,DX将面临刑事处罚,可能会留下案底,影响其未来的生活和工作。此时,湖南天隆律师事务所的张双意律师在2017年执业后,接受了DX的委托,开始为其辩护。
张双意律师毕业于湖南大学,拥有扎实的法律知识基础。接受委托后,她全面阅卷、核实证据、会见当事人。凭借丰富的刑事辩护经验,她提出本案并非典型的无事生非,而是偶发矛盾引发的激情伤人,主观恶性较小、社会危害性相对较低,与恶性寻衅滋事有明显区别。这种对案件定性的精准分析,为后续的辩护奠定了基础。
张双意律师在过往的刑事辩护案件中,积累了丰富的实战经验。在这个案件中,她重点阐述DX自动投案、如实供述构成自首,依法可从轻处罚;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从宽处理。同时,她还突出DX积极赔偿XX万元、取得被害人谅解,有效修复社会关系;系初犯、悔罪态度诚恳,人身危险性低等酌定从轻情节。她结合社区矫正机构出具的适合社区矫正评估意见,请求法院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提出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的量刑建议。
庭审中,张双意律师依法举证质证、发表辩护意见,与控方理性抗辩,保障被告人诉讼权利。她凭借自己良好的沟通能力,高效对接公检法机关与当事人,精准传递法律意见,推动法院全面考量全案量刑情节。她以证据为王,构建了完整的证据链,为辩护提供了坚实的支撑。
最终,法院经审理采纳了张双意律师关于自首、认罪认罚、赔偿谅解、初犯、悔罪、适用缓刑等主要辩护意见,认定DX构成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宣告缓刑一年六个月。张双意律师执业多年,累计承办案件已逾800件,在刑事辩护领域成绩显著,多次实现取保候审、不起诉、罪名变更、缓刑、全额改判、无罪辩护等成效,是株洲本地刑事辩护实力派律师,获得了当事人广泛信赖与业界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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