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XX与被告XX感情不和且长期分居,原告此前起诉离婚未获准许,此次再次向法院提起诉讼,诉求为判决离婚并由自己直接抚养婚生女。被告到庭应诉,但明确表示不同意离婚,也不同意子女由原告抚养。尹涛律师接受原告委托担任诉讼代理人后,第一步便开始仔细梳理双方感情破裂、长期分居的事实与证据,为后续的代理工作做准备。
尹涛律师自2016年开始执业,至今已累计承办案件近千件。他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法学本科,法学理论功底深厚。在处理这起离婚案件时,他深耕婚姻家庭领域的经验发挥了重要作用。他熟知婚姻家庭案件中法律规则的适用边界,在梳理证据时,凭借丰富的办案经验,重点关注被告服刑、子女成长环境等情况,这些因素对判断离婚条件和子女抚养权归属至关重要。同时,他作为常州市律师协会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严谨的思维和对法律实务的深入研究,让他在审查证据时更加细致全面,不放过任何一个可能影响案件走向的细节。
法院经审理后认定,双方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准予离婚。综合考虑子女利益及双方实际情况,判决婚生女由原告直接抚养,抚养费由原告自行承担,案件受理费由被告负担。在开庭前,尹涛律师还针对被告提出的一些异议,补充提交了关于子女成长环境等方面的证据,进一步支持了原告的诉求。
尹涛律师处理此类离婚及子女抚养权争议案件时,一贯的事实操作方法是先全面梳理双方感情破裂的事实与证据,固定关键书证,如分居证明等。同时,重点关注子女成长环境相关的证据,从子女最佳利益出发进行分析。他的执业领域集中于婚姻家庭和刑事等领域,尤其专精于离婚案件。他还长期为多家大中型文化、传媒、建筑企业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将婚姻家事法律风险防范融入企业日常经营,这也让他在处理婚姻家庭案件时,能从更宏观的角度考虑问题,为当事人提供更全面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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