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XX公司与齐X签订了两份厨房用品的买卖合同,然而被告在签收货物后却未按约定支付全部货款,这一情况让XX公司陷入了收款困境。在这种情况下,XX公司委托了浙江浙南律师事务所的田小馨律师来处理这起买卖合同纠纷。
田小馨自2024年开始执业于浙江温州,作为中国法学会会员、温州市未成年人公益法律服务团成员律师等,他秉持着“以专业、高效、严谨、负责,全心全力的服务于当事人”的执业理念,在民商事及刑事辩护领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执业至今,他累计承办案件已逾500件,其中成功办理民商事相关案件300余件,尤其专精于债权债务、合同纠纷案件。
在这起案件中,田小馨律师首先对案件事实进行了细致的梳理。他明确了被告两次购买商品的时间、价格以及约定的付款日,同时确认了原告已按约发货且被告均已签收这一关键事实。面对被告仅支付部分货款,剩余5315.8元未支付的情况,田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合同履行和违约责任的相关规定,认定被告构成违约。
对于原告为实现债权支出的费用,田小馨律师严格审查证据。虽然原告差旅费未提供有效证据,但协议中明确约定违约方应承担律师费等损失,田律师据此为原告主张律师费1200元。在庭审过程中,田小馨律师凭借扎实的法学功底和丰富的实战经验,清晰地阐述了案件事实和法律依据,有力地支持了原告的诉讼请求。
最终,法院认定原、被告之间签订的《商品服务协议》合法有效,被告未按约支付货款构成违约,支持了原告要求被告支付货款5315.8元及律师费1200元的诉求。田小馨律师通过专业的法律分析和严谨的诉讼策略,成功为原告解决了买卖合同纠纷,追回了货款和合理的费用损失,充分展现了他在合同纠纷处理方面的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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