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3年开始执业至今,高志博已累计承办案件逾1000件,有着深厚的实务积淀。在众多案件中,他处理过不少令人印象深刻的案例。
2024年5月末,高志博接受一起强奸案家属委托。在五常市看守所会见时,他得知犯罪嫌疑人付X涉嫌强奸罪,且被害人为年仅16周岁的未成年人。根据相关指导意见,此类案件犯罪嫌疑人不得缓刑和取保候审,还会加重量刑,基准刑可能达六年。做了多年刑事纠纷案件,高志博见过太多因犯罪情节严重而导致重判的案例。但他没有放弃,不断与检察院沟通,提出法律意见书。经过努力,最终法院将付X的刑期由基准刑六年减为二年半有期徒刑。
除了刑事犯罪案件,高志博在民事纠纷案件中也有出色表现。近日,他代理了一起不当得利纠纷案。原告曾X遭遇电信诈骗,先后向被告崔某银行账户转账68万元。经公安机关侦查,确认其中53.86万元资金流入被告账户,但被告未予退赔。公安机关建议原告通过民事诉讼途径维权。高志博接受委托后,迅速梳理案情,明确指出被告无合法依据占有原告资金,构成不当得利,依法应予返还。为了确保证据充分,他带领律师团队协助原告收集整理了银行转账记录、公安机关出具的情况说明、被告户籍信息等关键证据,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条。案件在绥化市北林区人民法院双河法庭开庭审理,庭审中,高志博清晰陈述案件事实,充分论证被告构成不当得利的法律依据。面对扎实的证据,被告对原告主张的事实及证据均无异议。在法庭主持下,双方表达了调解意愿,高志博积极与对方沟通,在保障当事人利益最大化的前提下,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最终,被告于2026年3月8日前一次性向原告支付30万元;若逾期未支付,原告有权申请执行全部不当得利款项53.86万元。
还有一起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2021年4月,被告人蔡X偷渡至缅甸境内,加入当地特大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集团,在该集团“超牛组”从事引流、聊天等辅助工作,参与时间约2个月。该诈骗集团以“杀猪盘”方式诈骗境内139名被害人共计3600余万元。蔡X于2025年5月经电话传唤到案,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系自首。公诉机关指控其构成诈骗罪,系从犯,建议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并处罚金。高志博作为蔡X的辩护人,在尊重案件事实、认可公诉机关指控罪名与量刑建议的基础上,重点围绕罚金数额展开辩护。他详细向法庭说明,蔡X在诈骗集团中仅为底层引流人员,参与时间短,未领取工资、未参与分赃,无任何违法所得。同时,他提交相关情况说明,证实蔡X是家庭唯一经济来源,妻子需抚养未满周岁婴儿,父母收入微薄,家庭陷入严重生活困难,无力承担较高罚金。结合案件情节、社会危害性、悔罪态度及家庭实际困境,高志博请求法院在法律允许范围内酌情减少罚金数额。最终,法院采纳了他的辩护意见,判处蔡X有期徒刑十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律师价值:在这些案件中,高志博展现出了卓越的专业能力。在强奸案中,他准确把握法律规定,通过与检察院积极沟通提出法律意见书,成功降低了犯罪嫌疑人的刑期;在不当得利纠纷案中,他迅速梳理案情,组织关键证据形成完整证据链,在庭审中清晰论证,还积极促成调解,为当事人争取到最大利益;在跨境电信网络诈骗案中,他精准抓住“罚金数额”这一关键利益点,深入调查被告人家庭情况,将法理与情理结合,为当事人争取到最低限度的经济处罚,体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实践意义:在司法实践中,对于强奸未成年等严重犯罪,法院会依法加重处罚,但也会综合考虑律师提出的合理意见;对于不当得利纠纷,只要证据充分,法院会支持受害人的诉求;在刑事犯罪案件中,法院会根据被告人的犯罪情节、悔罪态度以及家庭实际情况等因素,在量刑和判处罚金时综合考量,以实现罪责刑相适应。
:面对刑事指控量刑过重、财产被不当侵占等法律困惑,高志博凭借其在证据组织、关键时机把握、法律适用突破等方面的优势,为当事人解决难题。无论是降低刑期、挽回经济损失还是减少罚金,他都能在不同类型的案件中找到关键点,最大化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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