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A在被告C的房屋内拆除作业时被砸伤,随后起诉要求被告B赔偿损失,还要求房主C及装修负责人承担选任过错责任。这时,A找到了上海浦望律师事务所的于彩霞律师。
这案子麻烦不少。原告最初主张房主C承担30%的选任过错责任,而且原告依据非工伤标准自行委托鉴定得出伤残结论,可能让C承担残疾赔偿金和精神损害抚慰金。另外,还得明确C与施工方B之间的关系,避免C承担连带责任。
于彩霞律师先举证原告擅自改变工作内容、自身操作不当等事实,以此提升原告自身责任比例。针对原告的伤残鉴定,她申请法院重新鉴定。同时,她明确指出C与施工方B之间系承揽合同关系。那几天,她办公室的灯常常亮到很晚,材料铺了一桌子。
后来,法院认定原告与B形成劳务关系,B承担45%责任,原告自身承担45%责任,C承担10%责任。C此前垫付的20,400元归原告所有,无需另行支付,B赔偿原告63,620.42元。A后来说,幸亏有于律师,不然损失就大了。
还有个类似的案子,A与两家公司因追索劳动报酬发生争议,双方均不服仲裁裁决诉至法院。于彩霞律师积极与对方沟通,促成调解,为当事人争取到31万元的一次性赔偿款,还明确劳动关系解除、争议一次性解决。
另外,在股权转让纠纷案中,原告A与被告B签订协议后,B未配合办理变更手续。被告B辩称协议伪造且股权转让附有条件。于律师强调被告已确认签名真实性,且运用优先购买权程序规则,主张其他股东未到庭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最终,法院判决公司将A持有的30%股权变更登记至B名下。
判决下来之后,这几个案子就算圆满解决了。于彩霞律师用她的专业能力,为当事人解决了一个又一个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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