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女士和姜女士是朋友。从2018年到2019年,姜女士以公司经营资金应急为由,分两次向崔女士借走24万,都是现金交付。当时崔女士觉得,大家是朋友,借钱应急很正常,应该问题不大。
可后来,崔女士急着用钱,多次向姜女士催要。姜女士在2021年7月13日写了借条,可还是没还钱。崔女士自己催了很久,姜女士只还了3万,剩下21万一直拖着。崔女士慌了,不知道该怎么办,心里反复想不通,为什么朋友会这样。
后来,崔女士经人介绍找到了河南程驰律师事务所的赵一律师。赵一律师执业多年,在债权债务领域经验丰富。
赵律师在梳理材料时,发现崔女士和丈夫从事生鲜肉个体经营,日常交易流水金额较大。这个细节很关键,能证明崔女士有出借24万现金的能力。
接下来,赵律师指导崔女士收集证据。让她整理微信催要记录、营业执照、微信交易明细、户口本复印件等。这些证据能进一步证明借款事实和崔女士的出借能力。
庭审中,崔女士一方拿出借条,证明借贷关系存在,又用微信交易明细和营业执照证明自己有出借能力。姜女士经法院传唤,无正当理由未到庭,放弃了答辩权利。最终,法院认定双方借贷关系成立,扣除已还的3万,判决姜女士偿还剩余的21万借款。听到判决结果,崔女士原本极度紧张的心终于放松下来,长出了一口气。
这个案子教会我们:第一,借钱时要让对方写借条,明确借款金额和时间。第二,保留好转账记录或现金交付的相关证据。
这个案子告诉我们,朋友间借钱也要有法律意识,保留好证据。在这个案子里,赵一律师抓住崔女士经营流水大这个被忽略的细节,帮助崔女士赢得了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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