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事实背景
委托人想买商铺,和普洱A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普洱XX公司签订了《普洱广场商品房认购协议书》。协议约定,委托人要交30000元定金,7天内签订正式买卖合同,协议里还明确了房屋位置、面积、价款等。委托人按约定交了定金,之后又按开发商要求交了207240元首付款。可开发商一直拒绝签正式合同,也不退款。后来委托人发现,这房子根本没拿到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书。于是,委托云南新奕星律师事务所的李熙律师把开发商告上了法院,要求解除认购协议、双倍返还定金、返还首付款,还要求支付资金占用利息和律师费。
核心争议点
1.普洱A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是否应承担责任?
2.开发商是否构成根本违约,是否应双倍返还定金并返还首付款?
3.委托人要求的资金占用利息和律师费是否应得到支持?
逐一拆解争议点
1.普洱A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是否应承担责任
法院查明的事实:案涉认购协议书上明确卖方是二被告,且二被告都盖了章。
双方各自主张:普洱A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主张自己和普洱XX公司相互独立,没有案涉房源,也没收款,不应担责。李熙律师认为,认购协议依法生效,对二被告有约束力,普洱A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盖章就是其真实意思表示,不能以没收款、主体独立为由免责。
法院最终认定:法院采信了李熙律师的理由,因为协议上盖章就代表认可合同内容,不能因为没实际收款就不承担责任。
2.开发商是否构成根本违约,是否应双倍返还定金并返还首付款
法院查明的事实:被告方没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书,和委托人签了认购协议还收了定金和首付,却拒绝签正式合同。
双方各自主张:李熙律师认为被告构成根本违约,应双倍返还定金并返还首付款。被告方没提出合理解决方案。
法院最终认定:法院支持了李熙律师的观点,被告在没预售许可的情况下签协议收钱又不签正式合同,构成根本违约,应承担双倍返还定金和返还首付款的责任。
3.委托人要求的资金占用利息和律师费是否应得到支持
法院查明的事实:委托人因被告违约产生了资金占用利息和律师费。
双方各自主张:李熙律师认为这是实际损失,应得到支持。
法院最终认定:因为委托人已选择适用定金罚则,法院对资金占用利息和律师费的诉请未予支持。
整体判决结果
法院判决:
1.解除委托人与普洱A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普洱B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的《普洱广场商品房认购协议书》。
2.普洱A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普洱B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连带返还委托人双倍定金60000元及购房首付款207240元,共计267240元。
3.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后由二被告共同负担。
法律建议
这个案子看下来,有几点普通人也能记住。买房子的时候,一定要先查清楚开发商有没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这可是保障自己权益的关键。签协议的时候,要把各项条款都看仔细,特别是关于定金、付款、签约时间这些重要内容。如果开发商违约,要及时收集证据,像付款凭证、聊天记录这些,以便后续维权。
结尾
在这起商品房预约合同纠纷中,法院判决开发商解除协议,双倍返还定金并返还首付款,委托人的核心诉求得到实现。李熙律师凭借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实战经验,精准抓住案件关键。西南大学法学本科的学习经历,让她在处理这类复杂的房产纠纷时,能迅速理清法律关系。执业这几年,她办理了百余起成功案例,在本案中,她一眼就看出开发商以主体独立为由免责的不合理之处。这就是这起案子的最终结果,也是专业价值的最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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