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阳市某箱包厂经营者孙X与全某、吕X因买卖合同产生纠纷。两被告向孙X采购箱包并完成交付,2025年出具欠条确认尚欠货款112.1万元,承诺分期支付,但仅支付4.5万元,余款107.6万元经多次催讨未付。孙X遂委托律师维权,要求两被告支付货款、逾期利息及律师费等。
接手本案的是律师张飞勇。该律师怀疑被告存在违约行为,决定对证据进行详细审查。他首先逐页翻阅了欠条、送货清单,仔细核对其中的货物数量、价格及交付时间等信息,用荧光笔标记出关键内容。之后,又将微信聊天记录中的催讨记录进行整理,制作成表格,清晰呈现催讨的时间和内容。同时,该律师致电委托代理合同的签约方,核实律师费发票的真实性和费用明细。
经过查证,该律师发现被告未按欠条约定的分期支付方式付款,构成违约。在庭审中,律师围绕这一关键事实,重点论证了欠条的有效性、逾期利息的合法性以及律师费的合理性。最终,法院支持了原告的诉求,判决被告支付货款、逾期利息及律师费。
张飞勇律师在处理此类买卖合同纠纷时,积累了丰富的证据审查经验。他认为,在民商事经济纠纷领域,细致的证据审查是胜诉的关键。他计划构建一套针对买卖合同纠纷的证据审查知识工具,以提高办案效率和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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