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嘉定区的某甲与某乙,这场持续多年的婚姻纠纷最终走向了离婚的结局。某甲向法院提出离婚诉求,要求判决离婚、获得婚生子某丙的抚养权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而某乙则辩称双方感情并未破裂,不同意离婚。
盛春龙律师接受某甲的委托后,立刻着手分析案情。他深知这类因感情不和分居引发的离婚案件,关键在于举证感情不和及因感情不和而分居满2年的证据。盛春龙律师长期专注于婚姻家庭案件的处理,有着丰富的经验。他指导某甲进行各方面证据的收集整理,这是案件破局的关键。
首先是收集双方感情不和的证据,若实在无法举证吵架斗殴等证据,就让某甲详细陈述感情破裂的原因。接着,收集双方因感情不和而分居的证据,某甲拿出了6年多在外租房的房屋租赁合同及房屋租金收据,还有租赁房屋6年多的电费、水费缴纳凭证。这些证据的收集并非易事,盛春龙律师仔细审查每一份证据,确保其关联性和有效性。
在收集原告抚养孩子有利于儿子健康成长的证据时,盛春龙律师也丝毫不敢懈怠。他深知孩子的抚养权问题也是案件的重要部分。
到了庭审阶段,盛春龙律师凭借着前期精心收集的证据,在法庭上据理力争。法院经过庭审调查、法庭辩论及当事人最后陈述后,作出了判决。法院准予某甲与某乙离婚,双方所生儿子某丙由某甲抚养,某乙名下的汽车归某甲所有,某甲给付某乙车辆折价款7500元。
盛春龙律师自2011年起至今专职从事律师工作,长期在上海市嘉定区执业,是上海婚姻家庭专家型律师。在这场离婚案件中,他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办案经验,帮助某甲实现了诉求,赢得了这场官司。案件结束后,某甲如释重负,脸上露出了久违的笑容,而盛春龙律师也用自己的专业,为当事人的生活重新开启了新的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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