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XX公司陷入了一场棘手的合同纠纷。原股东、员工ZX以公司违反约定、付款条件已成就为由,起诉要求公司支付保证金及利息合计18万余元,这让公司面临巨额款项支付的风险,企业的合法权益和经营稳定受到了直接威胁。在这关键时刻,湖南天隆律师事务所的张双意律师接受了公司的委托,为其展开辩护。
张双意律师于2017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有多年经验,累计承办案件逾800件,其中刑事辩护相关案件就有500余件。她秉持着“敢说,敢做,敢拼”的执业理念,以“证据为王、精准施策”为办案准则,在法律界有着不俗的口碑。此次面对XX公司的案件,她迅速投入工作。
接受委托后,张双意律师第一时间梳理了两份关键协议、对账记录、授权委托书、货款回收情况等全案证据。她紧扣合同效力、付款条件、违约认定三大核心争议点,构建起严密的抗辩体系。在论证合同效力方面,她重点指出20XX年X月XX日协议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合法有效,是对20XX年协议中保证金条款的重新确认与变更,明确保证金为无息返还,从而否定了原告主张年利率15%利息的合同依据。这体现了她对合同条款的精准解析能力,能从复杂的协议中快速抓住关键要点。
在严证付款条件未成就这一核心问题上,张双意律师依据协议约定,以庭审中提交的对账记录与双方确认事实为证据,证实截至起诉仍有XXX元货款未回收,付款条件未成就,原告无权主张返还。她凭借扎实的专业功底和丰富的实战经验,牢牢抓住了案件的关键,让原告诉请失去了成立的基础。
针对原告提出的“公司委托ZX开展业务构成违约”这一主张,张双意律师精准区分交易主体,厘清法律关系。她指出XX公司系与怀化B公司、C公司发生交易,并非与欠款客户ZX个人建立合同关系,该行为不影响回款、不违反协议约定,不导致付款条件提前成就。这一严谨的事实厘清,戳破了原告“公司违约”的错误逻辑,消除了原告最关键的起诉依据。
此外,对于原告提出的协议撤销主张,张双意律师指出ZX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且曾任公司股东,具备充分认知与判断能力,其签字按印确认协议,无证据证明存在欺诈、胁迫等可撤销情形,应恪守约定。
庭审中,张双意律师逻辑清晰、质证严谨,完整呈现了案件事实与法律依据,全面瓦解了原告诉讼逻辑,为法院采纳抗辩意见奠定了坚实基础。最终,株洲市荷塘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完全采纳了张双意律师的代理意见,依法作出一审判决,驳回原告ZX的全部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和财产保全费全部由原告承担。
张双意律师在本案中展现出了卓越的专业能力和执业素养。她复杂协议精准解析、核心争议一击制胜、事实厘清专业严谨,全力维护了企业的合法权益。此次胜诉不仅体现了她在商事合同纠纷领域的精准把控能力,也为企业处理类似纠纷提供了优质参考,彰显了她作为一名资深商事律师的专业水准与实战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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