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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常州律师为未成年盗窃案当事人成功争取不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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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6.04 · 1624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潘鹏飞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服务:539人 执业9年
律所:北京市盈科(常州)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3204201710288130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
咨询电话:19905195658
代表案例:17个
律师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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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在未成年人王XX盗窃案中,面临盗窃事实存在且有一定赃物价值的棘手情况,潘鹏飞律师深入审查,抓住王XX系未成年人、坦白、认罪认罚且具备帮教条件等要点,与办案机关沟通。2017年开始执业的潘鹏飞,在江苏常州专注刑事辩护,承办超153件案件。
江苏常州律师为未成年盗窃案当事人成功争取不起诉

20XX年,江苏常州一起未成年人盗窃案引起了广泛关注。常州市公安局XX分局侦查终结后,于当年X月XX日将此案移送审查起诉。被不起诉人王XX在该年X月XX日,于常州市XX区拉车门盗窃车内香烟、手串,赃物价值达人民币5039元。在这样看似证据确凿的案件中,王XX的命运似乎已被盗窃的事实所决定。

此时,2017年开始执业的潘鹏飞律师介入了此案。潘鹏飞律师是北京市盈科(常州)律师事务所的专职律师,自执业以来深耕于刑事辩护领域,累计承办案件已逾153件,具备深厚的实务积淀。他秉持着“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穷尽一切合法手段维护当事人最大合法权益”的执业理念,专注于刑事辩护近十年,精于从细微处发现辩点。

潘鹏飞律师接手案件后,没有被表面的盗窃事实所迷惑,而是深入审查案件细节。他发现王XX作案时系未成年人,并且在案发后如实供述,自愿认罪认罚。同时,经过社会调查,王XX具备帮教条件。潘鹏飞律师紧紧抓住这些要点,与办案机关进行了专业、有效的沟通。他向办案机关详细阐述了王XX的特殊情况,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强调王XX犯罪情节轻微,依法可以免除刑罚

在与办案机关的沟通中,潘鹏飞律师充分发挥了自己在刑事辩护领域的专业能力。他以自己多年承办同类案件的经验为支撑,用扎实的法律知识和清晰的逻辑,说服了办案机关。最终,江苏省常州市XX区人民检察院采纳了潘鹏飞律师的辩护意见,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等规定,决定对王XX不起诉。

潘鹏飞律师在这起未成年人盗窃案中,凭借自己专业的刑事辩护能力和丰富的办案经验,成功为当事人争取到了不起诉的结果,不仅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体现了法律对未成年人的关怀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在江苏常州的刑事辩护领域,潘鹏飞律师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践行着自己的执业理念,为每一个案件的公平公正处理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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