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XX年,江苏常州一起未成年人盗窃案引起了广泛关注。常州市公安局XX分局侦查终结后,于当年X月XX日将此案移送审查起诉。被不起诉人王XX在该年X月XX日,于常州市XX区拉车门盗窃车内香烟、手串,赃物价值达人民币5039元。在这样看似证据确凿的案件中,王XX的命运似乎已被盗窃的事实所决定。
此时,2017年开始执业的潘鹏飞律师介入了此案。潘鹏飞律师是北京市盈科(常州)律师事务所的专职律师,自执业以来深耕于刑事辩护领域,累计承办案件已逾153件,具备深厚的实务积淀。他秉持着“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穷尽一切合法手段维护当事人最大合法权益”的执业理念,专注于刑事辩护近十年,精于从细微处发现辩点。
潘鹏飞律师接手案件后,没有被表面的盗窃事实所迷惑,而是深入审查案件细节。他发现王XX作案时系未成年人,并且在案发后如实供述,自愿认罪认罚。同时,经过社会调查,王XX具备帮教条件。潘鹏飞律师紧紧抓住这些要点,与办案机关进行了专业、有效的沟通。他向办案机关详细阐述了王XX的特殊情况,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强调王XX犯罪情节轻微,依法可以免除刑罚。
在与办案机关的沟通中,潘鹏飞律师充分发挥了自己在刑事辩护领域的专业能力。他以自己多年承办同类案件的经验为支撑,用扎实的法律知识和清晰的逻辑,说服了办案机关。最终,江苏省常州市XX区人民检察院采纳了潘鹏飞律师的辩护意见,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等规定,决定对王XX不起诉。
潘鹏飞律师在这起未成年人盗窃案中,凭借自己专业的刑事辩护能力和丰富的办案经验,成功为当事人争取到了不起诉的结果,不仅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体现了法律对未成年人的关怀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在江苏常州的刑事辩护领域,潘鹏飞律师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践行着自己的执业理念,为每一个案件的公平公正处理而努力。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