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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酒划车损失近万,为何检察院不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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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6.04 · 1240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陈晓伟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服务:999+人 执业17年
律所: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1101200910257751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
咨询电话:13718173119
代表案例:45个
律师优势:有团队,主任律师,办过大案,丰富的专业经验;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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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2023年7月3日晚上,在北京朝阳区某小区门口,一场意外悄然发生。张X酒后持钥匙划伤了多辆汽车,经鉴定损失价值九千余元。事情发生后,张X家属委托了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的陈晓伟律师。
醉酒划车损失近万,为何检察院不起诉?

陈晓伟律师接到委托后,第一时间前往看守所会见张X,了解案件具体情况。在公安机关提起批准逮捕之前,陈律师协助张X家属全部赔偿受害人的损失。到了检察院审查批捕阶段,陈律师和检察官进行了充分沟通,最终检察院未批准逮捕。

公安机关侦查结束,案件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后,陈律师认真阅卷,并向检察院提交了不起诉法律意见书。他提出,首先,本案是张X醉酒后无意识的行为,主观恶性极低。张X是在被路边机动车绊倒后,在酒精作用下划伤车辆,并非明知会破坏公共秩序还故意为之。事主报案后,张X看到监控视频才意识到自己的行为,并表示后悔和积极赔偿。

其次,从客观方面看,张X虽有毁损他人财物的行为,但并未严重破坏公共秩序。案发在夜晚,相对僻静,且受害车辆停放占用道路,这是多因素结合的偶然结果,并非张X多次作案

最后,本案造成的财产损失已经全部挽回,危害后果消失。张X和家属积极联系车主,不仅赔偿了车辆损失,还赔偿了修车产生的交通、误工等费用,共支付赔偿款48414.19元,并且获得了车主的谅解书。

基于这些理由,陈律师认为张X的行为符合情节显著轻微,可以不作为犯罪处理,恳请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最终,检察院采纳了陈律师的意见,对张X做出了不起诉决定。

这件事给大家提个醒:喝酒要适量,酒后更要控制好自己的行为。如果不小心犯错,要及时认错、积极赔偿,争取得到受害人的谅解。

从这起案件的结果可以看出陈晓伟律师的专业能力。陈律师自2009年开始执业,至今已独立办理453件刑事案件。他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有着深厚的法学功底。在这起案件中,他精准地抓住了案件的关键要点,通过深入分析张X行为的主观和客观情况,为张X争取到了不起诉的结果。这就是这起案子的最终结果,也是专业价值的最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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